索引号: 13570002/2012-00053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2-03-3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双政办[2012]9号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的战略部署,推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摸清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根据承市政办字[2012]10号关于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 充分认识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创建国际旅游城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等指标已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通过统计调查能够较为全面、系统、客观地掌握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模、水平、结构、效益、速度等发展情况和变化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各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切实把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贯彻好、落实好。
二、 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的范围、内容
文化产业统计范围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执行。文化产业包括三个层次、9个大类、80个行业小类。具体是指:新闻出版业,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和音像业,文化用品印刷、记录媒介复制业,文化产品制造业,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业,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和社会娱乐服务业等行业。
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内容包括:
(一)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统计。全区新闻、广播、电视、文化、艺术、档案、旅游、报刊图书发行等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的统计。
(二)文化产业增加值统计。全区文化产业单位的就业人员、业务活动、财产状况、资产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统计。
三、明确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文化及相关产业中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业、限额以上的服务业法人、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数据由统计部门负责调查;规模以下文化产品制造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下文化产品批发零售法人单位、限额以下文化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由各镇、街道按照在地统计原则组织实施。
各部门具体职责是:
1、区委宣传部:负责文化产业调查相关部门间工作的协调。协调市两报及市所属等方面业务培训、指标收集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
2、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协调做好全区文化服务业、新闻、出版发行、版权服务业、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电影电视剧制作及所属文化产业经营状况指标的业务培训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协调做好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藏品及保管品等方面业务培训、指标收集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协调做好旅行社、旅游景点、出入境旅游人数、国内旅游人数等方面业务培训、指标收集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协调做好体育方面、文化研究、文化社团、人文科学研究及其从业人员等指标的业务培训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
3、区统计局:负责全区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相关业务的培训;负责对部门数据的整理汇总,计算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负责撰写《双桥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年度报告》。承担文化产业调查办公室日常工作。
4、区财政局:对文化产业资源状况调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5、区档案局:协调做好档案馆、馆藏档案、公开出版的编研档案等方面业务培训、指标收集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
6、区工商局:协调做好全区广告业业务培训、指标收集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负责提供文化产业相关个体户情况。
7、区民政局:协调做好烈士陵园、纪念馆、参观人数等方面业务培训、指标收集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
四、强化措施、提供调查保障
此次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涉及调查单位多、分布广,难度大,时间紧,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是有效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各镇、街道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调查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确定一名业务人员具体落实,保障调查所需经费,并切实解决好调查所需的人力、物力。
五、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确保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双桥区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俐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周 群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晓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岩学 区统计局局长
李成娥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成 员: 刘春瑞 区统计局副局长
丁建刚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揣艳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欢 区民政局副局长
富占国 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 超 区档案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文化产业调查的协调组织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刘春瑞兼任。
附:双桥区文化产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双桥区文化产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阶段 |
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部门 |
1 |
成立区文化产业领导小组 |
区级成立副区长为组长,7个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
2012年2月13日-17日 |
区政府和相关部门 |
2 |
制定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进度 |
分阶段部署调查工作 |
2012年2月17日-19日 |
区统计局 |
3 |
镇、街道成立组织,抽调人员 |
各镇、街道成立组织,建立机构,抽调人员、全面动员部署 |
2012年2月19日-22日 |
各镇、街道 |
4 |
参加市级培训 |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市业务培训 |
2012年2月20日-22日 |
区调查办 |
5 |
文化产业调查方案的制定 |
制定双桥区文化产业调查方案 |
2012年2月20日-23日 |
区调查办 |
6 |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
结合本区实际,对调查对象开展业务讲解和培训,并布置调查工作 |
2012年2月23日-29日 |
区调查办 |
7 |
开展宣传动员 |
利用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前的必要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开展调查做好前期准备 |
2012年2月20日-29日 |
宣传部、文化体育旅游局、统计局 |
8 |
调查填报阶段 |
调查对象按照文化产业方案和制度要求,填写调查表,数据填报要真实、准确 |
2012年3月1日-10日 |
各镇、街道及调查对象 |
9 |
镇、街道及调查对象上报调查表 |
调查对象按调查制度要求详细填写调查表,由镇、街初审无误后报区调查办。 |
2012年3月10日-15日 |
各镇、街道及调查对象 |
10 |
上报调查表 |
区调查办对调查表进行初次审核,程序数据录入、汇总等工作,以区文化产业发展状 况为基础,对数据进行科学的评估,按要 求将审核后的数据上报。 |
2012年3月16日-25日 |
区统计局 |
主题词:印发 文化产业 调查 意见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