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15/2013-0025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双桥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3-10-2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3-10-27 19时21分浏览次数: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办事处、社区两级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为行动指南,以精确管理和优质服务为宗旨,通过有计划、分层次、分区域、标准统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高的目的,形成经办规范、流程统一、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二、主要内容及建设标准

规范化建设内容包括: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经办、服务窗口创建等几个方面,达到机构标识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承诺公开的要求,具体建设标准,按照《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化建设验收标准》(附表二)执行。各社区要按照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于5月底自行完成完善达标建设工作,办事处于6月上旬进行验收检查,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向上级部门推荐规范化达标单位。

三、 步骤和方法

规范化建设采取分级别、分批次实施,办事处经办机构在自查自评的同时,对所辖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实施和时间如下:

(一)动员部署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开展创建活动

各社区要严格对照规范化验收标准,逐项、逐条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办事处将对社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组织申报与验收

申报工作采取逐级申报、逐项审核、集中验收的方式。

1、各社区自评合格后,于201361日前,报请办事处检查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后可随办事处一同向区城乡居保中心报请验收,验收达标单位要报送规范化建设影像资料一份(光盘内容不要制作成政策宣传片,主要反映如何抓好规范化建设工作),未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社区不得申报。

2、区城乡居保中心于930日前,对各镇办上报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进行验收,经核查全面合格达标后,报请承德市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审,经复审验收通过后,镇办本级和社区填写《承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单位申报书》(附表一)一式4份,见电子版申报表。

四、工作要求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社区要按照规范化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规范化活动的组织领导,对上级下达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做好规范化建设单位的培育工作,做到成熟一个评选一个,使各级经办机构逐步实现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