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7/2008-0060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水泉沟镇 |
成文日期: 2008-05-2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从十月一日起,全镇进入森林防火期,由于今年夏季降水较充沛,些草生长茂盛,林内可燃物积累量大,增加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同时,十一黄金周已经到来,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游人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旅游环境,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
我镇临近著名的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十一”黄金周的到来,这些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要全面分析今年森林防火形势,对森林防火工作要早安排、早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三个强化,即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五个到位,即认真谋划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督导检查到位、扑救准备到位;确保三个目标,即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二、抓好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
各村(居)委会要抽出专人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深入到村、组、户,到学校、企业和偏远村进行宣传,消除宣传中的死角和盲区。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特别昌要加强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小学生节假日的进山教育和对痴、呆、傻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的专项斗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达到震慑野外违法用火者,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明确责任,加强检查,做好扑救火灾各项准备工作
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为中心的森林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与呆傻等重点防范人员都要重新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各级行政领导和具体人员的肩上,做到事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
各村(居)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每户发放一张明白纸,要查隐患、堵漏洞,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使之切实负起责任。要检修好扑火机具和通信工具,落实交通工具,完善扑火预案。要加强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开展好扑火演练和业务培训,一旦发生火情,保证能拉的出,打的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各单位要明确本辖区内的防火重点,对集中联片的林区,以森林资源为重点的旅游区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派专人死看死守,杜绝一切火灾隐患,要认真总结以往发生火警的经验教训,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防火工作。
五、认真执行值班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坚持单位领导带班、防火办24小时值班制,保证通信畅通,严格按规定报告火警火灾,严禁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对安排不细,部署不周,敷衍塞责或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导致森林火灾发生、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将按照《河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