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08-0064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08-05-2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双桥区纪委、监察局针对本区领导干部多数居住在社区的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施办法》,由社区党组织和群众,从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政纪条规情况、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情况、遵守社会公德及社会形象情况、夫妻关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情况、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和服从社区管理情况、支持和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对居住在本社区的双桥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监督办法:一是在社区党总支(或党支部)设立住社区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住社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情况日常反馈卡、社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情况年度评议卡。二是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由社区党总支或党支部经过核实后,填写日常反馈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反馈给市、区纪委。三是区纪委对社区反映的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调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进行廉政谈话促其找准问题,及时整改;对确有违纪行为的,进行立案查处。四是年末由社区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社区群众依据监督内容对住社区领导干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填入年度评议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反馈给市、区纪委。五是区纪委将社区上报的住社区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情况年度评议卡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对领导干部年度廉政建设情况综合评定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目前,各社区正在对住社区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并就此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