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08-0081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08-05-2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同志们:
目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是安全生产工作仍不容乐观。11月12日、14日双滦区、承德县相继发生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11月14日、18日市政府接连召开两次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两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目的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稳定形势。一会儿杨区长还要就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做重要指示,下面我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取暖期、“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安危的头等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明白,小康社会首先是一个安全的社会,小康的标准,不仅反映在经济指标上,还反映在人民的生活质量上。安全工作搞不上去,伤亡事故不断,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障,就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为此,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
从以往情况看,元旦、春节和取暖期,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关键期,也是事故的易发期。究其原因,客观上存在着气温较低、路面结冰积雪、企事业单位用电用火增多,多种设备运行负荷增大,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一年中最旺季,增加了引发事故的因素。主观上,在这一期间各单位各部门的事务多、任务重,容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针对这些不利因素,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切实实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二、立即开展全区“百日安全行动”,组织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11.14”承德县火灾事故为警示,在前一阶段全区检查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行动”,集中组织一次更彻底、更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治活动。由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等方式,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活动。非煤矿山方面,严厉打击无证和越层越界等非法采矿行为,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依法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和作业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立即对全区矿山企业的机械通风、提升运输、空区监控、尾矿库以及中深孔爆破技术、导爆管推行和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由专人负责重点督导,确保达标。危险化学品方面,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特种设备方面,质监、水务、供电等部门要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安全。食品安全方面,要加大对餐饮业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检查各饭店、宾馆、营业性餐馆的卫生状况,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要责令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严防事物中毒事故。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森林草原防火方面,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抓好防火戒严期的宣传教育,加大基层责任的落实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个、教育一方,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精神,从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中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回头看”督查组和专业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再检查。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要继续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和“补课”工作,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三非”的合力,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进行梳理,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百日安全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从11月19日开始,到2008年2月29日之前完成检查和整治工作,并将活动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经确定的政策和措施落实不下去的、该关的不关、该停的不停、措施不到位的,要从严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监督监察工作中不负责任、放宽条件、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问题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建设,从根本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这“三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对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的防范负起责任。坚持一级抓一极,一级查一级,努力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二是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是各安监站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检查工作。要查思想认识,查制度建设,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整改,查实际效果,做到标本兼治,从严执法。三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企业法人有责任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确保本企业的生产安全。对于已发生的事故,坚持按“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者,并依法追究领导者责任。
同志们,安全关系生命,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刻不容缓。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查隐患、促整改,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