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08-008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08-05-2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付国副区长在双桥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8-05-22 16时20分浏览次数:

今天在这里召开双桥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进一步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打击传销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区打传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刚才,付国区长宣读了《实施方案》,苏君局长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打传办副主任张纪平同志针对我区的打传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端正思想,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8月31日,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双桥工商分局、双桥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狮子沟镇、喇嘛寺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狮子沟镇喇嘛寺村的传销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名,一举端掉该村五窑沟传销培训点1个、传销人员居住点4个,抓获并遣散传销人员160人。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的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目前我区情况来看,区内的传销形势仍不容乐观,传销组织活动仍很猖獗,打击传销的任务还很繁重。根据最近摸底调查,在我区喇嘛寺、狮子沟一带,参与传销的人员大约还有2400人左右,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隐患,当地群众反映强烈,已引起了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做出了重要指示。为此,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正确分析我区打击传销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打击传销这一危害经济和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的“经济邪教”和“毒瘤”。

二、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无传销社区”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较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虽然经过持续不断的打击整治,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区传销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并呈现出新的规律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传销手法不断更新,传销窝点隐蔽,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二是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三是传销头目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四是一些传销活动呈现黑社会性质苗头,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针对上述情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契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克服麻痹、松懈情绪,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打击合力,切实有效地打击传销活动,为我区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要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纳入平安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镇、办要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作为平安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认认真真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协调好各有关职能单位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

二要大力加强出租屋管理,控制传销活动场所。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的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坚持和完善出租屋、暂住人口办证登记制度,切实掌握租住人员情况;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及时发现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和传销线索;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屋主的治安责任,对违反规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搞传销活动的屋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追究责任。供水、供电等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打击传销活动中能够及时做到断水、断电,保障打击顺利进行。

三要坚决取缔非法传销活动。工商部门要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查处我辖区内的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入我区;以取缔聚集窝点为重点,严厉打击以“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务必取得明显效果。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传销活动严重的区域,严格追究有关区域、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要加大宣传,加强配合,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政治性工作,只有在区委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办及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会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横幅、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深入宣传国家、省、市查禁传销的重要文件精神,揭穿传销的欺骗手段,曝光大案要案,达到既教育人民群众、又震慑违法分子的目的。

四、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组织领导,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要建立打击传销部门协作机制和联系制度,及时通报信息、移送线索、协查案件,组织联合打击行动。三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制度,不断完善打、防、控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依托派出所、工商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优势,实现群防群治。要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调动群众参与防范打击传销工作的积极性。

同志们,严厉打击传销,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不断把打击传销工作推向深入,为构建和谐双桥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