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5/2008-0172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08-05-22 | 文件编号: 承双司发[2003]2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03年双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和亲切关怀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一主题,强化司法所行政职能,谋求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为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关键的一年,结合我区实际,今年突出抓了六点:(一)突出抓好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学习对象和内容、学习方法、考试考核、保障措施。按照《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认真的学法用法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觉性。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于今年11月份分层次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了全省法律知识考试。(二)大力抓好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在2002年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出一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思路、新方式。初步构成“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在各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自行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的基础上,每学期都组织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到中小学讲法制课,使师生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进社区”是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在法律服务所、律师所与我区镇(办)结成服务对子的基础上,促使社区在法制工作上逐步实现“四个一”即:建一个法制宣传栏、购买一套法律书籍、上一堂法制课、组建一支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的稳定和安全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四)继续深化农村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今年围绕我区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宣传《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讲座、培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有关农业和农村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收到较好效果。(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区抗非、稳定、发展大局,将做好依法防治非典的宣传教育工作做为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依法防治非典宣传工作力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政府的《通告》、市人大的《决定》等有关内容编印成宣传材料录成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发动全系统人员走村(居)串户,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3万多份,出动人员100多人,遍及全区48个行政村、79个居委会,宣传面达到百分之百,为我区取得防治非典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局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防非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六)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我局在《双桥通讯》开设了以普及法律知识为目的《司法行政园地》专栏,截止现在已刊登8期,此专栏的开设深受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喜爱,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在保证特殊时期稳定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民间纠纷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截止到十月底共调解纠纷302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296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要求,我局与区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按《意见》要求,全区五镇、七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起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镇(街)可望在年底前建起调解庭。为更好地搞好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我局于九月份组织五个镇、七个办事处的政法书记、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到兴隆等地参观学习。同时,全区统一制作了调解委员会牌子、章子,并统一印制了调解申请书、调解笔录、调查笔录、调解协议书等档案用纸,为达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我局还组织基层调解委员会成员开展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掌握有关调解的新知识,适应调解工作的新要求。
(三)积极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局主要突出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区、镇(街)、村(居)对“两劳”释放人员登记造册,并经常核对,确保不遗漏。二是落实帮教责任人,对释放人员指定帮教责任人,并明确相应责任。三是落实帮教措施。由帮教责任人定期找其谈心,正确引导,使其悔过自新,积极为其寻找就业门路。从而使近三年的95名“两劳”释放人员接茬帮教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三、狠抓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工作。
(一)围绕中心拓展业务。紧紧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今年1—9月份,各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案(证)件3200多件,非诉讼事项190多件,业务收入46万多元,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二)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标准,今年下大力抓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所、公证处的整顿工作,经过整顿,6家法律服务所、5家律师所、公证处全部通过了年审、年检注册,使其基本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三)狠抓管理监督。重点加强了执业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从业人员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在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推行了标准化服务模式,统一规范了章子、牌子、统一办案文书档案,并实行了办案监督卡,接受当事人对所及其人员的监督。在公证处推行了一站式服务,使之规范化程度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对今年发生的4起群众投诉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给当事人以满意答复。
(四)“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得到加强。在努力推进有偿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今年共接待来电咨询300余次,来访20多人次,协调相关法律机构为特困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2人次。“148”法律服务专线越来越被广大群众熟悉和喜爱,提高了专线的知名度。
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局把加强班子和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做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问题来抓,通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工作来树立双桥区司法行政的形象,通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全系统人员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全系统党员干部对照省司法厅“六条禁令”、省政法委“约法三章”、市司法局“七条禁令”查摆问题,结合全市开展的“树、讲、求、整”教育活动,广泛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干警违法违纪大检查”活动和“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使班子、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加强行风建设。今年,我局的行风建设工作按照“重建设、常年抓”的总体要求,在“抓基层、强基础”、“抓窗口、树形象”、“抓经常、促建设”上做文章,通过制定方案,层层动员、督导检查和征求各级意见、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信,开展阳光投诉活动,公开向社会承诺,制定出台10条便民措施等形式,加大行风建设力度,使全系统的行风有了很大的改观,社会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五、积极做好日常工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今年尽管受到突如其来“非典”的影响,但我局除较好地完成了上述工作外,制定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机关规范化建设。信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截止到10月底,共发信息13期,被各种新闻媒体和上级机关刊载、播发稿件8篇。积极筹措资金3万元,对局机关办公用房及部分设备设施进行了装备和改造,改善了机关的办公条件。
总结今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工作创新力度应进一步加大,队伍教育管理,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这些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另外经费紧缺的矛盾仍很突出,不同程度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004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将以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全面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