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12-0003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2-03-3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在全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会议上的讲话
双桥区人民政府副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是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落实全市整治行动部署,切实加强市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消除师生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和幼儿的人身安全。由于这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于双桥区的特殊性,为全面做好市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运管处、市教育局安稳办的同志共同参与我区的整治行动。刚才,任文田同志宣读了《关于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交警支队郝队长、市交通局运管处周志忠处长分别就此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希望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生的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于维护学校秩序、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学生这个群体特殊,涉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没有小事,社会影响和处置难度大;二是当前接送学生车辆监管上存在漏洞。随着城市空间的拓展、城中村改造、学校布局调整,出现了学生择校、不能就近入学的现象,就需要搭载交通工具,增加了安全管理上的隐患。校车、学生自租、合租、非法运营、超载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也暴露出学校、家长道路交通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也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目前,随着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工程正在实施,各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随着农村家长对学生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城中村改造撤并学校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部分学生择校、不能就近入学的现象,全区广大学生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学生上学半径增大,中小学生、幼儿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学的现象。对学生搭乘的这些交通工具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市区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隐患。一是部分学校、幼儿园没有真正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二是学生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家长为了省钱,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三是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效果不明显,有的甚至流于形式。这些隐患和问题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一)全面排查。一是区教育局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无论是自购,还是租借,都要摸排清楚,登记造册,属于校车范围的要设置校车标识。属于市属学校的,请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二是教育部门要配合交警部门,对市区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驶经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三是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督促学校进一步严格落实乘车安全管理等制度。
(二)严格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运送师生数量和经济承受能力选购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严禁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要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制,并要求车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心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专门人员每天监督接送车辆,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各镇、街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的学生接送车辆,发现有不具备条件的接送车辆要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工作。
(三)加强教育。教育部门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明确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座、使用违规车辆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组织各学校、幼儿园重点教育并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拼装车等车辆上下学。学校、幼儿园和家长都不得租用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接送学生和幼儿。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村(居)民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举报接送学生非法运营车辆和超载超员行为。
(四)综合治理。区
三、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二是要落实部门责任。为了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和部门职能。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校车和黑校车,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三是要落实校长、园长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本校(园)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师生安全。四是要落实车主和驾驶员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校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保证安全。
(二)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安全防范,组织各学校制定应对措施,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校车安全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将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为市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双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