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13-004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3-10-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桥区双减双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3-10-28 08时57分浏览次数:
双桥区双减双提专项行动
工作任务分解及落实方案
(2013年3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双减双提专项行动,结合双桥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创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以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为基础,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抓手,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保障,遵循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着眼长远和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消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精简、审批层级和审批环节切实简化、办理时限大幅缩短、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标准化运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做到全省联网、互联互通,公开透明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及时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项目
牵头领导:杨玉甫
总协调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周群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3年5月30日。
1.深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各部门清理上报、区法制办总体审核、区监察局监督检查的工作步骤,进一步梳理区直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对需要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提供有关的法定保留依据,没有保留依据的项目一律取消;对因法律法规废止或修订取消的项目和省、市公布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对法律法规新设立以及市政府各行政职能单位下放到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在具体明确下放层级后,增补到现有目录。根据清理结果,重新编制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2.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建立审批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审批职能部门和部分企业群众代表,围绕双减双提的主题,依法合理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范围和清理标准,逐项进行审核论证,并由区法制办对审核论证结果进行备案。对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清理结果编制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3.全面清理行政监管项目。明确界定行政监管事项的概念和范围,制定统一标准和要求,各单位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在执行过程中一律按最低下限执行,全面清理设定依据和实施主体,摸清行政监管事项底数。通过定期检查、民声反馈、年终测评等举措,形成长期的跟踪问效机制对依据不合法、不充分或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影响市场机制发挥、监管成效不明显、借监管之名加重企业负担的事项,坚决予以取消。清理结果编制动态行政监管项目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对行政审批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牵头领导:付国
总协调人: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海军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重点单位:区法制办、区国土资源局、双桥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区农牧局、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重点部门的监督管理,形成基本制度为长期监管打好基础。
1.加大项目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力度。坚决下移审批和监管层级,国土、规划、住建、环卫、城管、民政、林业、农牧、卫生等相关单位要深入研究下放事项,利用基层所站这一载体,对经过清理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项目逐项进行研究,按照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制定计划逐批次下放审批项目。重点做好对没有规定必须由区级审批、监管的项目,通过授权委托下级实施更便于管理、方便基层的,能够下放或委托实施的坚决下放工作。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人员轮岗交流、上挂锻炼等方式,提升基层业务办理水平,配合区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基层站所的工作督导,强化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2.切实解决取消、下放事项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区直有关部门历年取消、下放项目进行汇总,在区监察局备案。将项目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存在前清后立、违规审批、变相审批和下放项目不到位、通过备案或限定下级许可证件领取数量等方式变相上收审批权等问题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3.认真做好上级权力下放的对接工作。对市级职能部门下放到区级的权力,各有关职能单位要进行认真梳理,并在区监察局和法制办审核备案后,依据有关规定以区级职能单位为主体,逐级下放。同时,积极做好人员招募培训,软硬件无缝衔接等工作。区监察局要选取典型,做好权力下放的跟踪问效工作,以具体实践检验权力下放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
(三)进一步优化和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牵头领导:杨玉甫
总协调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周群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
重点单位: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双桥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环卫局;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3年6月30日之前对重点部门进行初步规范,2013年12月31日前形成全区规范化管理体系。
1.解决审批互为前置问题。将全区联合审批的项目全部进行梳理登记,逐项明确审批次序,特别是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工商、环卫、卫生等部门之间互为前置审批的事项,由区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明确一个节点作为审批起点,确定部门之间的审批次序,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破解循环死结。对虽有政策依据但互不衔接而形成审批循环的办理条件,提出改革方案。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查,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能够实行联合审查、并联审批的,设计并编制并联审批流程图,避免互为前置审批。
2.解决多层级多部门重复审核问题。全面清理多层级、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对多层级审批的由我区内最高的审批层级提出下放审批权或减少下级审批层次的方案;减少重复审核,部门系统内多级审批事项,推行实地勘察与资料审查同步实施,基层单位侧重实地勘察,上级部门侧重政策和技术把关,科学划分审核内容,基层单位已审核通过的事项上级部门不再审核;跨系统审批事项,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将申请人基础信息予以公开或抄告相关部门,避免重复提交申请资料,简化办事手续。
3.解决部门内部审批环节多问题。区直有关部门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清理部门内部实施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内部处室之间、岗位之间多头审批或逐级审批的事项。压缩审批环节,建立两岗审核终结制度,一般审批事项,最多由两个岗位对同一内容审核把关,防止多岗位审核影响办事效率。建立岗位审批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审批时限,细化责任要求,取消无实质性审核环节,重点解决处室及岗位职责不清、重复审核、环节繁冗、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付国
总协调人: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海军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重点单位:区工信局、各镇、街道;
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双减双提软硬件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由各行政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流程时限表》,报区监察局审核备案后执行。要将办理时限细化分解到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和岗位,严格限定办理时间,解决超时审批问题。提高即时办结率,对申报资料数量少、审批条件简单的事项,大力推行即来即办、当场办结,规范建立登记台账。加强过程控制,建立首次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办结时间、送达时间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推行流程记录表管理,详细记录审批过程中内部运转各环节的办理时限情况,增强对内部审批流程的监管。
2.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逐步全部纳入窗口办理,真正实现一口对外,同时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标识、进驻事项、办理流程、运行机制等进行规范,做好人员对接与培训,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建设,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劳动保障、卫生计生、社会保障等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置挂群众意见箱,建立群众议事平台,积极采纳群众意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依托各级电子政务平台,全面开展全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整合对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连接的网上审批服务系统。
3.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构建群众参与、政府响应、良性互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有力举措。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体系,对政府信息、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和公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方式,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机制。推进决策环节动态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细化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健全完善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民意收集、反馈、评价系统,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诉求,进一步扩大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评价权。
(五)继续加大制度机制建设力度
牵头领导:付国
总协调人: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孙海军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直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31日前初步建成制度体系。
1.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决定和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建立新设项目先行审查论证、取消和调整项目备案通报机制,并及时调整具体项目目录并对外公布。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构建各级监察机关独立进行或组织执法部门对同级业务部门和下级分管单位检查指导的方法措施体系,及时开列任务清单,逐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对照目标找差距,对比先进找不足,确保专项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开展。
3.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对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新增事项,在编制目录对外公布之前都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调整。
4.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定期检查、专家评估、即时评价、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双减双提专项行动各项具体任务的成效进行绩效评估,探索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的有效途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双减双提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推动解决关键问题;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和工作质量要求,强力推进落实。
(二)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发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正面典型进行培育,及时总结推广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影响恶劣的反面典型要严肃查处,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惩戒警示作用,大力营造真抓实干、争当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切实抓好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双减双提专项行动与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机关标准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共同部署,相互协调、互相促进,充分调动发挥政府各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整体合力。
(四)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府督查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鼓励和方便群众对损害发展环境、不落实双减双提要求的问题进行举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虚与应付走过场的通报批评;对影响发展环境改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