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城管局
清理新疆维族商贩占道销售哈密瓜摊点
8月2日,新疆维族商贩在我市道路两侧私自设立占道销售哈密瓜摊点,共设立占道销售哈密瓜摊点5处,位置分别为虹桥步行街西街、侬侬婚纱店门前、翠桥路路口、附属医院后道、富华商贸城口,这些摊点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扰乱了我市的市场秩序,给我市国际旅游城市的形象带来了恶劣影响。
此事引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自摊点设立之日起安排队员进行全天监管,多次对新疆商贩进行劝说引导,要求其自行改正违规行为,但新疆商贩拒不配合,并坚持在主干道进行占道经营。在完善了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8月2日15:30时双桥区城管局组织石办中队、潘办中队、新办中队对包括以上五处新疆哈密瓜摊贩进行了清理,共暂扣哈密瓜8吨。新疆哈密瓜摊贩多次找我局领导并上访,希望继续在主次干道进行经营,我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做新疆商贩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向其反复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不懈努力,目前新疆商贩已主动停止违规经营行为。
通过我局一系列的整治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新疆维族商贩占道销售哈密瓜造成环境脏乱、交通拥堵等问题,达到了道路畅通,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切实改善了市民的出行条件。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严控新疆维族商贩占道销售哈密瓜现象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