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46/2017-0018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17-08-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双教字[2017]179号
双桥区教育局
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结合双桥区教育局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法制工作人员登记制度。教育局法制办公室定于每年1月对法制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有人员变动,须在人员调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调整情况报市区法制办进行补登记。
二、法制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机关新调入法制科,从事政府法制岗位的工作人员须经区政府法制办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法制工作人员轮训制度。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定期安排到区政府法制办参加轮训。
双桥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5日
(联系人:宋晓红 联系电话:2060137)
双桥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