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58/2017-0040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17-08-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使法制审核人员准确掌握各项法律及程序规定,提升执法事项审核质量和效率,法制审核人员在日常自学的基础上定期进行集中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牵头部门:法制大队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培训时间:每月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遇有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发布,随时开展培训。
三、参训人员:案件审核人员。
四、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五、培训方式:以法制大队组织为主,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授课讲解。
六、培训要求: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总结,真正做到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