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民政局
关于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民政部门承担着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职能与工作职责,对于保障民政对象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政部门能否实现自身工作职责,完成改善民生任务,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基层民政能力。根据全省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现将具体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民政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户籍人口31.5余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93余万人,乡村人口2.85余万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民政对象1.5万余人(其中低保对象7700余人,五保户153人,优抚对象761人,残疾人2617人,80岁以上老年人7698人)。
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
(一)出台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文件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二)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工作机构建设、工作人员力量整合和购买服务选聘情况
全区共5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53个行政村,72个社区居委会。目前,全区共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163人,其中,镇(街)配备民政干部24人(专职14人,兼职10人),村(社区)配备民政工作人员139人(专职69人,兼职70人),较2017年初增加了12人,基本建立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职责明确的民政工作队伍。据此计算,全区平均每个镇(街道)配有民政干部2人,村(居)配有民政工作人员1人。
(三)村(居)设立为民服务站、民政协理员配备情况
所有镇(街道)全部成立民政所(办),内设民政服务站,实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务。每个村、社区设立民政服务中心,配备民政协理员185名。
(四)财政保障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所需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情况
区财政逐年加大对基层民政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2017年区财政本级投入320余万元,用于民政协管人员(公益岗)方面的工资发放。现阶段社区民政干部工资为1990元/月,较2016年度平均增涨12%,并实现了社区民政干部工资连续3年增涨。
双桥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