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专项行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我局在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在全区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 “2017.1号金钺行动”、“2017.2号金钺行动”、“金剑行动”、“2017.1号金网行动”、“2017.2号金网行动”、“金盾行动”、“禁毒铲毒行动”等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起,行政处罚214017元;治安案件11起,治安罚款2300元,治安拘留1人;刑事案件3起,办结1起,已由法院判决;移送检察院起诉1起;1起目前正在侦查中。 “2017.1号金钺行动”中,全局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全员上岗执勤,联合区防火办、各镇林业站共出动人员568人次,出动车辆192台次,办理野外违法用火行政案件共1起,行政罚款3000元,批评教育20余人。办理治安案件6起,处罚6人,其中拘留1人,共罚款1300元。刑事案件2起,移送检察院起诉1起,1起目前正在侦办过程中。“2017.2号金钺行动”正在开展中,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19人次,宣传巡查车辆57台次,办理治安案件5起,处罚5人,罚款1000元。“金剑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民警174人次,出动车辆40台次,分为三个小组,在双桥区绕城高速双峰寺服务区卡口轮流值班,行动中未发现我辖区内有非法采挖、运输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1起滥伐林木案件,行政处罚1人,行政罚款122元。“2017.1号金网行动”中,春季联合林业局野保人员和各镇护林员开展“金网行动”,张贴、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出动人员138人次,出动宣传车32台次,行动中销毁鸟网6张,救助草原雕1只,东方角鸮1只,猫头鹰3只,苍鹭1只,楼燕1只,夜鹭4只。“2017.2号金网行动”我局正在开展进行中,重点是打击在候鸟及其它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区、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内出现的乱捕滥猎行为。“金盾行动”中,共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7起,行政处罚7人,行政罚款210895元。刑事案件1起,已由法院判决;,“禁毒铲毒行动”中,我局加强宣传,加大排查力度。共对5个镇53个行政村进行了摸排,配合地方公安进行开展打击行动。行动中,出动民警50余人次,出动护林员200余人次,排查深山林区1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