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66/2018-0004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档案局 |
成文日期: 2018-01-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档 案 工 作
(一)档案馆建设
1、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县级二类档案馆建设标准和区情实际,提出我区档案馆建设规划、申请,协助区委、政府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功能齐全的区级综合档案馆。加强档案馆安全管理。
1、工作程序
对照国家县级二类档案馆建设标准,找出我区目前档案
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及时与区委、政府主管领导沟通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委、政府呈报《档案局(馆)存在问题及建议的报告》和建馆的可研报告、详细规划。同时把我区档馆现状、馆藏、存在问题,建馆设想、政府承诺、可研报告、建馆申请等材料呈报省档案局和省发改委,争取上级对建馆的资金支持。经常对“八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研究制定档案馆突发事故及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到人。
2、工作标准
争取区委、政府在新建办公楼时,把建设符合国家标准、
功能齐全的区级综合档案馆统筹考虑,一并建设,以适应档案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区馆“八防”设施齐全,库房内无鼠、无虫、无新霉、无积尘、无火灾、无水浸、无失窃、无泄密,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源建设
1、工作内容
按照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本单位档案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和保管。负责按时接收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档案资料进馆工作;负责撤并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负责党政领导干部个人保存的公务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负责征集与双桥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负责征集、整理区直各部门形成的声像、照片档案。负责对所接收档案进行整理、编目;负责区馆现存档案资料的统计、安全保管、提供利用;负责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
2、工作程序
(1)接收和整理:每年将本单位上年度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打印档案目录索引送档案馆保存;依法编制档案进馆单位和进馆档案范围名册,对应进馆而未进馆档案数量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档案接收计划;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把其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按照进馆要求整理规范连同案卷目录一并移交区档案馆,区档案管理人员对照案卷目录对其所移交档案进行逐一清点,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按全宗号、盒号、案卷号进行上架、排列;编写档案索引,填写档案接收登记簿,全面系统记录档案的接收、移出情况和数量变化。
(2)保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销毁制度等,确保档案安全。
(3)检索:对档案信息进行加工、储藏,编制案卷目录、全宗文件目录、人名索引。
(4)统计:依据档案接收登记簿,对档案接收、移出、销毁、实存数量等进行统计;定期检查清点并作详细记录,清点或交接人在记录上签名;清点记录归全宗卷,同时形成书面材料报有关领导。
(5)著录:利用档案管理专用软件对馆藏档案的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进行微机著录,以便加快查档速度和实现信息共享。
(6)利用:区直部门来馆查(借)阅档案,须在档案查(借)阅登记簿上签字,注明查(借)阅的时间、目的、卷数等,并限期归还,因工作需要,档案被暂时移出库外,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卡;区外人员前来查档,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等证件;律师代理诉讼查档,查询人员必须出示律师资格证明和法院立案证明,经管理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档案查询登记表;档案利用完毕填写利用登记簿。
3、工作标准
完善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认真整理,按时归档;妥善保管各类档案,不破损、不丢失、不泄密;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全部实现微机检索,逐步完成档案全文扫描,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档案编研工作
1、工作内容
负责编辑档案史料和现行机关文件汇编;负责编辑组织沿革;负责编写全区大事记;负责编写基础数字汇编;负责编写全宗指南和档案馆指南;负责编写档案的参考资料。
2、工作程序
每年根据区情实际确定编研主题,拟定编研提纲,按图索骥搜集、查阅、摘录相关档案资料,对获取的资料进行鉴别、分类、归纳、整理、编辑、修改,形成初稿,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定稿,辑印成册,印发全区,进馆保存。
3、工作标准
所编资料内容翔实、准确、对工作查考、领导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四)档案基层基础工作
1、工作内容
负责对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档案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区直各部门抓好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实现进档升级;负责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家庭建档、社区、农村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档案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教育工作,具体培训区直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
2、工作程序
(1)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每年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简报、宣传栏、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档案法律法规。
(2)档案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肯定并发放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合格证,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回访复查。
(3)档案目标管理认证。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认证标准》,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区直部门为晋档升级单位,抽调人员指导帮助他们确立档案分类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指导他们整卷、排号、归档,并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档案管理编研材料。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指导他们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达标验收申请,并与市主管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这些单位档案室进行检查验收,打出相应分数,评出达标等级,并写出验收报告上报省局,由省局进行审批并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沟通,对区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建档实行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
(5)农村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帮助村里搜集文件材料、组卷、归档,建立村级档案室。
(6)社区档案管理工作。依照《承德市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双桥区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对办事处和各社区的档案员进行培训,建立社区建档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对各社区建档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双桥区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建档试点,宣传典型企业档案管理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民营企业进行实地指导,帮助他们立卷归档、整章建制;与破产、改制企业的经济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抽调人员对破产、改制企业档案管理进行监督与指导,在达到进馆要求后,将这部分档案全部接收进馆。
(8)家庭档案管理工作。遵照省局《关于倡导开展建立家庭档案的通知》要求,成立家庭建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家庭建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遵循家庭自愿的原则,建立家庭建档的试点,因家、因人、因事制宜,分类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家庭档案,积累成功经验后全面推开。
(9)档案员培训工作。制定档案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利用执法检查、档案升级,以会代训、举办全区档案业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采取示范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文书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民营企业档案、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以及现行文件报送的整理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3、工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明显提高,贯彻落实“两法一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农村、社区、重点项目档案能够及时归档、齐全完整、排列有序,检索快捷、保管安全,档案室全部晋档升级,达到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家庭建档的覆盖面显著提高。档案员持证上岗,具有较强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党 史 工 作
(一)党史征研工作
1、工作内容
征集和整理党在双桥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党史资料;抢救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区地方党史资料;征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史资料;开展口述历史资料征集;征集各级领导人及党史名人留存的实物、日记、手稿、照片等党史资料和文物;开展党在我区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实践及其经验教训的专题研究;开展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研究。
2、工作程序
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征研专题,拟定征研提纲,抽调人员在市内外按图索骥搜集、查阅、摘录相关档案资料,对获取的资料进行鉴别、分类、归纳、整理、编辑、修改,形成初稿,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定稿,辑印成册,印发全区,进馆保存。
3、工作标准
广泛收集、悉心整理、认真研究、全面展现,最大程度地使我区党史得到准确记载、正确评判和妥善保存,为党史的现实运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提供素材。
(二)党史学习宣传工作
1、工作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把党史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工作程序
与区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沟通,出台加强党史
学习宣传的文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人员编写适合不同对象阅读的党史读物;与有关部门配合举办报告会、图片展、征文等活动;承办、协办党史纪念活动,提供相关党史资料;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建设献计出力、审核把关。
3、工作标准
运用党史和党史征研的最新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
党的伟大成就激励人,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人,用党的成功经验启迪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世人,扩大党史学习教育的覆盖面。
(三)党史遗址保护
1、工作内容
开展革命遗址普查认定;建立档案;设立标志,予以保护。
1、工作程序
研究制定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实施方案,确定普查遗址名
称和相关责任单位,对普查上来的资料进行鉴别和认定,撰写普查报告,提出对革命遗址进行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3、工作标准
建立遗址普查档案,设立遗址纪念设施,防止有文物价值的党史遗址毁坏。
地 方 志 工 作
(一)区志、年鉴编纂工作
1、工作内容
组织编纂、出版、发行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2、工作程序
与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沟通,成立区志
和综合年鉴编纂委员会,聘请熟悉区情的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编辑部,明确责任分工,提出主编、副主编人选交编委会审议通过。各位编辑按照修志和年鉴编写要求,编写出符合我区区情实际的编纂篇目及写作提纲。筹备编纂区志和年鉴动员大会,起草领导讲话、编纂实施方案、编纂标准及承编单位责任书等会议文件材料。组织召开全区区志和年鉴编纂动员大会,下达编纂任务,规定交稿时限,与承编单位签订编纂责任书。承编单位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撰稿。区志办聘请修志专家对基层撰稿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单位按所承担任务搜集材料,撰写入志和入年鉴资料,完成任务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字盖章,上报区编辑部。各位编辑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对基层单位报上来的原始材料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返回原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后,再上报编辑部审阅、修改。各位编辑把自己所分担篇目的资料审阅、修改、编辑完成后,报主编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返回编辑处进行修改、补充,再上报主编。由主编进行总纂,形成初稿,辑印成册,上报区编纂委会进行初审。区编纂委会提出修改意见,返回编辑部进行修改、补充后,上报市方志办进行二审。市方志办提出修改意见,返回编辑部进行修改、补充后,上报省方志办进行终审。组织召开区志、年鉴评审会,由省方志专家提出修改意见,返回编辑部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再上报省方志办,在得到省方志办认可后,联系文化出版部门,申请书号,出版发行。
2、工作标准
出版发行的区志、年鉴应达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准确,特色突出,体例得当,争取拿出精品力作。
(二)地方志资料搜集工作
1、工作内容
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2、工作程序
把区方志办在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并具有考察、保存价值的文件、书籍、报刊、杂志、声像、照片资料、打印和手写的志稿登记造册,建立资料明细薄。组织搜集地情资料,主要包括我区年度大事记、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通过的《工作报告》、统计公报、区发展概况和区档案资料中涉及市区的内容以及外埠地情资料。逐步与有关单位建立资料交换关系。做好《承德市志》、《承德年鉴》、各县区志书、年鉴和清代有关志书等重要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到书籍有登记,借阅、赠送有手续,底帐与实物数量相符。建立借阅制度。对外借阅资料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履行借阅手续。除极特殊情况,孤本资料不外借,本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就地查阅。按领导要求提供资料服务。
3、工作标准
各类图书资料分类合理,摆放整齐,方便查阅,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