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2/2018-0101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双桥区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8-10-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城镇低保初审服务指南
2018-10-10 15时12分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城镇低保初审

二、适用范围:家庭对象、个人对象

三、受理机构:办事处受理

四、审批机构:区民政局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西大街鸿福御苑A043-301,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办理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六、设立依据:《国务院城市低保条例》(国务院第271号令)

七、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或个人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八、申请材料:由区民政局发放《承德市双桥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档案》3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无

十、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办事处一站式大厅民政个窗口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四、证照情况:纸质材料

十五、结果送达:直接送达

十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

(二)电话咨询:0314-2182201

十七、监督投诉方式

(一)现场监督投诉: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18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