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扬“枫桥精神”不断推进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
2018-11-19 17时01分浏览次数:

   积极发扬“枫桥精神”

     不断推进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随着双桥区村居“两委”换届的顺利完成,新一届基层民调组织也迅速配套搭建。10月18日下午,双桥区司法会同潘家沟街道工委、办事处在潘家沟司法所举办了纪念“枫桥经验”55周年暨人民调解员履任仪式。局长艾力、副局长郭军、潘家沟街道书记胥向东、主任徐伟华、政法委书记陈桂萍及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辖区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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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首先观看了“枫桥经验”介绍短片,对毛主席提出的“枫桥经验”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而后由街道政法书记陈桂萍宣布6个人民调委会换届结果,司法局局长艾力为各调委会成员颁发聘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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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局长对潘家沟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指出:潘家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少数民族成员,女性干部加入到调解队伍中,并聘请法律顾问及时调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减轻了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负担,也有利于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强调:“枫桥经验”为我们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经典案例, 提炼好、宣传好、总结好、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造性地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

活动中,艾力局长就如何发扬“枫桥经验”,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强化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二是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三要积极介入影响辖区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四要坚持依法规范,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五要创新人民调解培训形式和方法,推动人民调解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

胥向东书记总结此次活动,指出活动增强了街道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推进作用。

近年来,双桥区司法局一直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及时调整充实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制度的衔接,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与信访维稳、重点项目推进、开展扫黑除恶等工作共同推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真正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