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6/2018-00975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双桥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2018-12-2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救灾救助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救灾救助
二、适用范围:家庭对象、个人对象
三、受理机构:办事处受理
四、审批机构:区民政局批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东大街2-4中华路办事处民政办。
办理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六、设立依据:《救灾救济捐赠管理办法》《河北省救灾救济办法》
七、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度性的救助。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八、申请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工资证明、如是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医学诊断证明或出入院记录的复印件、医院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收费收据的复印件2份。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无
十、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办事处一站式大厅民政窗口
十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四、证照情况:纸质材料
十五、结果送达:直接送达
十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民政窗口
(二)电话咨询:0314-2562880
十七、监督投诉方式
(一)现场监督投诉: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街政办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56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