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18-0069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8-03-02 | 文件编号: 承双政办字〔2018〕1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于印发2018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8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原则上每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半小时用于专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等有关内容时间(特殊情况除外),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实施
讲解时应同步演示PPT或印发书面学习材料。
主讲单位要高度重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要对所讲解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精心制作讲解提纲,做到准确理解法律精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解。
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各主讲单位请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前1个月将会前学法资料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如遇国家、省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区政府领导认为其他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力促学法制度落到实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树立学法观念,增强学法意识;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学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度本部门年度学法计划,于3月30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领导学法活动质量。各相关单位要按照《2018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做好学法材料准备、主讲人安排等组织和落实工作,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附件:2018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2018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序号 |
学习内容 |
主讲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区环保分局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区国土资源局 |
3 |
物业管理条例 |
区住建局 |
4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5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区统计局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区地税局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区司法局 |
9 |
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 |
区环卫局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区公安分局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区财政局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管理条例 |
区卫计局 |
13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
区民政局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区审计局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区教育局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
区文体局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区国税局 |
18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区商务局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区档案局 |
20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
区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