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 | ||||||
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总分100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说明 | 数据资料来源 | 评分标准 | |
1. 组织管理(7分) |
1.1 管理体系(1.5分) |
1.1.1 分工协作(1分) |
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导、考核小组,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 安排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会议记录,成立领导小组、督导组、考核组文件,人员分工、职责分工等文件和资料。 | 1.无会议记录,扣0.1分; 2.未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扣0.2分,未成立督导、考核等相关组织扣0.1分; 3.未明确人员分工扣0.2分,职责分工不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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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有关项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服务责任区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提供服务,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开展相关服务。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区域划分要求、人员分工要求、公示相关信息和按照服务责任区域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 | 1.日常医疗不能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扣0.1分; 2.未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服务工作团队,扣0.2分; 3.工作团队服务责任区域划不清,扣0.1分;人员分工不明确,扣0.1分。 4.未公示相关信息,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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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专项督导检查(0.5分) |
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为服务项目专项督导检查制度;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督导检查小组;督导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4次;辖区考核覆盖率达到100%。 |
提供相关文件以及督导检查工作记录资料(包括督导方案、总结、问题台账、问题整改及反馈记录等资料),每次督导检查应涵盖12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 1.辖区考核覆盖率未达到100%,此项无分。 2.督导次数达不到要求,扣0.5分; 3.督导检查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措施落实、项目规范执行、服务质量效果等。少一项,扣0.1分; 4.督导检查资料完整,工作过程全纪录,督导检查组成员、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或整改意见均要详实记录,问题的整改要限定时限,责任到人。少一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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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管理落实(2分) |
1.2.1 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0.5分) |
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及时录入和更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项目管理机构上传数据;具有统计汇总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收集的有关数据的利用;开展与医疗卫生服务相关系统的信息共享。 | 信息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关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情况。 | 1.未建立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和各类重点人群档案的信息系统,此项无分; 2.不能及时更新、录入或上传数据,扣0.2分; 3.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系统不互联互通,扣0.1分; 4.不具有统计汇总功能,扣0.1分。 5、信息系统月报表上报不及时扣0.2分,数据不准确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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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人员培训(0.5分) |
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 随机抽取部分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或考核。 随机抽取12名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中医药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 |
培训质量得分=(问卷实际得分总分/问卷应得总分)×0.5 | |||
1.2.3 项目宣传情况(0.5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 1.机构内显著位置没有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和/或记录,扣0.3分; 2.在服务辖区内显著位置没有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和/或记录,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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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问题整改(0.5分) |
对本单位在上级考核以及本级自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项目自查考核报告,问题整改报告,整改落实有关文件和资料。重点核查制度建设、绩效考核、人均补助经费、项目执行等整改情况。 | 1.无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及问题整改列表,此项无分; 2.发现的问题未整改且未说明原因,一处扣0.2分; 3.已整改的问题无佐证资料(如文件、制度、措施),一处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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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绩效考核(1分) | 1.3.1 绩效考核工作落实(1分) |
建立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开展内部绩效考核,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考核的考核工具、考核结果和有关补助资金分配凭据。 | 1.无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或要求,扣0.2分; 2.考核指标和标准不完整,扣0.2分; 3.无考核过程资料,扣0.2分; 4.考核后,未获得各项服务完成数据,扣0.2分; 5.未按照绩效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有关要求,依据机构内部考核结果分配资金(有机构内部分配资金的财务凭证;或机构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有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文件、银行拨款单等财务凭证),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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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预算执行(1 |
1.4.1 预算执行率(0.5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的支出进度。(1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报表、会计账簿和凭证。 | 1.得分=预算执行率×0.5分; 2.因未进行专项核算,导致不能核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此项无分。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总额/预算安排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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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村卫生室补助到位情况(0.5分) |
镇卫生院按照年度项目工作要求和村医完成项目工作的考核结果,落实相应年度补助资金的情况。关注新增补助经费的及时落实。 | 镇卫生院与村医分工要求、村医考核结果、乡镇卫生院专项支出明细账,村卫生室或村医补助发放有关凭证,以及对村医的实际访谈核实信息。 1.村卫生室资金补助方法,各项服务的补助标准; 2.村卫生室年度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 3.对村卫生室考核年度项目服务提供情况的考核结果,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项目资金的到账通知、拨付村卫生室项目补助经费的有关会计凭证等。如为区级直接拨付至村卫生室,则查看县级有关会计凭证; 4.每个镇抽查2个村卫生室,了解村卫生室获得补助情况。 |
1.全镇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总额达到该镇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48%,此项满分; 2.村卫生室实际落实补助资金比例≤30%,此项无分。 3.得分=(实际落实补助资金比例-30%)/(48%-30%)×0.5分; 4.现场核查发现村卫生室未足额落实补助资金,每个村卫生室扣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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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财务管理(1.5分) | 1.5.1 资金使用合规率(1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向目标人群提供免费服务的情况。 | 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机构在考核年度项目支出的有关会计凭证,免费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 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查不少于30份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原则上凭证抽取应尽量平均在不同月份间,如凭证少于30份,则全部抽取)。 |
1.得分=资金使用合规率×1.5分; 2.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有上述项目支出任何一项内容,此项无分; 3.因未进行专项核算,导致不能核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此项无分。 (资金使用合规率=1-(使用不合规资金额/抽查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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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财务核算(0.5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情况。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在考核年度项目的财务管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 | 1.未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未设置专账,少其中任何一项,此项无分; 2.未按照项目类别设置账目明细,扣0.2分; 3.未设置村级项目明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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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执行(82分) |
2.1健康档案(12分) | 2.1.1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4分) |
辖区常住居民中,已经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的居民比例。反映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 | 辖区常住居民数,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记录,电子健康档案。 | 一、现场考核(3分) 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此项满分; 2.得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3分。 3、电子健康档案录入合格率≥7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二、复核情况(1分) 比较“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的镇级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考核结果与区级现场考核结果; |误差|≤3%,此项满分。 得分=(3%/误差)×1分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校正后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 (电子健康档案录入合格率=抽查的电子档案录入合格数/抽查的电子档案总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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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健康档案合格率(4分) |
年度内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中,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反映健康档案的质量,同时,核实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合格档案标准:在电子档案中等间距随机抽取一定份数档案,电子录入完整,符合要求,找出其对应的纸质档案,内容符合要求,填写规范,核查真实即为合格档案。 | 居民健康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1.等间距抽样发,抽取电子档案20份,其中正常人群10份、重点人群10份,通过花名册对照找出相应纸质档案,进行核查。考核上一年度档案填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抽查10份不失访档案,通过面对面访谈或电话随访,核查抽查档案的真实性。 |
一、现场考核(3分) 1.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此项满分; 2.健康档案不真实率≥30%,此项无分; 3.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3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二、复核情况(1分 ) 比较“健康档案合格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考核结果与区级现场考核结果; |误差|≤5%,此项满分; 得分=(5%/误差)×1分 (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健康档案中填写合格的份数/抽查的档案总份数×100%) 注:档案填写漏项2项以上均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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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4分) |
对辖区内已建档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推动档案使用的情况。重点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类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居民健康档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记录。 随机抽查40份居民健康档案,其中重点人群20份,非重点人群20份。核查上一年度是否有动态使用记录,包括诊疗、健康宣传、体检、随访。 |
1.健康档案使用率≥50%,此项满分; 2.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使用率/50%×4分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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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健康教育(5分) | 2.2.1 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分)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发放的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数量和内容符合要求,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发放、提供的有关印刷资料的记录和实物。 印制的健康教育资料(健康教育折页、处方、宣传册等)种类不少于12种,其中中医药内容健康教育材料有不少于2种。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负责村、站健教资料的印刷。 |
1.无健康教育资料印刷、发放记录,扣0.2分; 2.健康教育资料不足12种,少一种扣0.1分; 3.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不足2种,少一种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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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健康教育音像资料(1分)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频次和内容符合要求,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播放的有关音像资料、场地和设备。 在正常的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播放。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
1.无健康教育音像播放设备,此项无分; 2.未在正常的应诊时间播放,扣0.2分; 3.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少一种扣0.2分; 4.无中医药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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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1分)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个数、更换频次和内容符合要求,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场地、实物和更换记录等有关资料。 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宣传栏面积不少于2平米,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内容。 |
1.无健康教育宣传栏,此项无分; 2.健康教育宣传栏数量、更换频次、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一项扣0.2分; 3.无中医药内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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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健康知识讲座(1分)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次数、内容以及参加人数符合要求,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讲座开展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健康教育场地,举办公众健康知识讲座的场地,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讲座教案或课件等有关资料。 每个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
1.健康知识讲座次数,少一次扣0.1分; 2.健康教育讲座资料、图片、签到,记录不全,一处扣0.1分; 3.健康教育讲座无中医药内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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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公众健康咨询和个体化健康教育(1分)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公众健康咨询的和个体化健康教育次数和内容符合要求,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反映健康教育咨询开展的数量和质量。 | 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及个体健康教育,举办公众健康咨询的场地,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现场照片等有关资料。 积极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辖区重点健康问题,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
1.健康咨询次数,少一次扣0.1分; 2.健康咨询、照片、记录不全,一处扣0.1分; 3.未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扣0.2分。 4.未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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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预防接种(8分) |
2.3.1 预防接种管理(3分)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时为辖区内所有0-6岁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册或预防接种信息个案)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包括适龄儿童建证率、建卡率。 | 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册或预防接种信息个案);通过电话调查、入户或在托幼机构、小学调查辖区适龄儿童建证情况。 1.每个调查单位现场抽取一所小学,每所小学随机抽查考核年度入学新生20名,不足20名的全部抽取,查验接种证登记情况; 2.在接种单位查阅儿童预防接种卡或信息系统登记资料与学校查验接种证登记比对是否相符。 |
1.建证率、建卡率(2分) 每个小学儿童接种证建证率及接种单位建卡率均应≧98%;每下降1%,扣0.1分; 2.预防接种登记情况(1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与小学查验接种登记不相符人数≤2人,此项满分;≥3人,此项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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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预防接种(3分) |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包括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率。 | 辖区内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记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系统保存的乡级以上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报告。 1.每个单位抽查一所小学,随机抽取20名入学新生(不足20名全部抽取),查验接种证登记的疫苗接种信息情况; 2.在接种单位查阅该儿童的接种记录、报表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资料。 |
1.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率(1分) 接种率≥90%,此项满分; 接种率<90%,此项无分。 2.流脑A+C疫苗第二剂接种率(1分) 接种率≥90%,此项满分; 接种率<90%,此项无分。 3.白破二联疫苗第二剂接种率(1分) 接种率≥90%,此项满分; 接种率<90%,此项无分。 (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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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2分)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 符合规范要求,出现异常反应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得当不得分。 | |||
2.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14分) |
2.4.1 新生儿家庭访视(3分) |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比例,反映新生儿健康管理服务的数量。同时,核实新生儿访视服务的真实性。 | 年度辖区内活产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1.随机抽查20份考核年度出生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和儿童保健手册,不足2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考核年度次年档案予以补足,考核档案填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通过电话或现场入户调查核实10份档案的真实性。 3.查看新生儿访视记录表和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
1.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85%且全部合格,无不真实档案,此项满分; 2.不真实档案数≥30%,此项无分; 3.得分=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85%×3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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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分) |
新生儿出后 28 ~30 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 不真实档案数≥30%,此项无分; | ||||
2.4.3 婴幼儿健康管理率(4分) |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镇卫生院、社区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 、18 、24 、30 、36 月龄时,共8次。疾病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 、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次血常规(或红蛋白)检测 在 6、12 、24 、36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次听力筛查。 | 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1.随机抽查20份考核年度出生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和儿童保健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