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9/2018-0156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8-07-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市监办字(2018)第02号
对政协双桥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宋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双桥区学校周边小饭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您的提案可以看出,作为一名饮食行业从业人员,您对餐饮业非常了解,也特别关注学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对您的提案内容,我局党组很重视,在局务会中专题研究了此事,现将近年来我局对小饭桌业态的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2014年初,承德市政府出台了《承德市中小学校外托管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要求对校外托管班实行准入备案制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已改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备案登记证》,并与食品药品监管(现已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外托管班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作为市区校外托管班审查备案工作的牵头单位,在没有任何经验借鉴的情况下,深入开展调研、精心组织谋划,认真部署落实。联合市区食药监、卫生计生、公安、消防等6个监管部门,开展了审查备案及实地联查等一系列工作。仅用了半年时间,审
查通过首批151家合格校外托管班,发放了《双桥区中小学校外托管班备案登记证》。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对市区部分校外托管班的全方位监管,逐步推进双桥区校外托管班市场的正常、规范运行。此后,陆续将覆盖范围扩大,截止到2017年12月,已经完成备案342户,覆盖全区90%以上单位。
我局采取三举措抓好校外托管班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一把局长亲任组长,主管局长协调负责,企业监管股负责具体实施。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在制度建设方面,起草了《双桥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班备案审查实施意见》和《双桥区工商局关于校外托管班名称备案审查管理规范》等文件。在工作配备方面,局里划拨了专项资金用于准备、宣传工作。提前设计制作了《备案登记证》及《校外托管班安全责任承诺书》、《视频监控设施安装规定》、《传染病防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四类公示牌,各百余份。并印制办理须知、提交材料一览表等相关配套表格,有力地保障了工作的开展实施。
二是大力宣传、积极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此项工作。还在学校门口张贴公示、利用社区电子屏发布通知等形式,积极引导开办者办理《备案登记证》。同时,申请双桥区政府协调组织12家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双桥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班备案审查培训会”。会上,对342名开办者进行了指导培训。就申报程序、开办要求、提交材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使开办者深入、全面了解此项工作,营造了社会关注、学生和家长满意、开办者响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规范管理、联合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材料审查关,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1、建立每户一档,包括开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各部门审批意见表、承诺书等,实现校外托管班备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联合实地核查”工作。对已受理的校外托管班,按学校区域分片、分批划分。
2、提前制定好路线,带领食药监、卫生、公安等6个监管部门入户核查。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当场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下达整改意见书。竭力做到让开办者跑腿少,办理快,顺利取得合法经营手续。
3、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商讨和解决,形成了渠道畅通、齐抓共管、治劣扶优结合的监管机制。
2018年,因为机构改革,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目前该局仍然沿用我局的审核标准,从严把关。目前情况来看,您提出的从业人员素质、身体条件、经营场所和设备简陋问题确实普遍存在,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取缔行动,对不符合开办条件又无法整改的校外托管班责令关闭,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区校外托管班的经营秩序,通过联合行动规范提升一批校外托管班,梳理一批示范经营店,倡导从业者主动提升经营规模和水平,努力为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托管”环境。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