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刘全忠(局长)分管预算股
丛革利(收费局局长)协助局长管理预算股
1、完成区人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视察工作;
2、通过向市局调度资金,完成7月份债券利息支付工作;
3、配合住建、土储等部门研究棚改、土储债券申请相关政策。
二、赵凌云(副局长)分管会计控办股、国资股、财政资金审核管理办公室,代管监督稽查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会计、控办股
1、全区财务人员培训及支农政策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2、审核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99人。
(二)财政资金审核管理办公室
1、对66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工作;
2、更换公务卡系统软件,统计双桥区公务卡数据;
3、撰写财政局政府财务报告;
4、出台双桥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5、整理2001年至2017年各单位凭证、账本等会计资料。
(三)国资股
1、开展双桥区政企不分问题“回头看”转阶段工作,迎接上级对“四个专项”的检查;
2、汇总并上报国有企业“四风”问题台账及汇报材料;准备区属国有企业“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档案,组织国有企业整理本企业四风问题工作推进档案;
3、批复了环卫局《关于新购置的正三轮摩托车无偿划拨给各镇的请示》。
(四)监督稽查局
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及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检查工作,并对两个专项进行督导检查及交叉互查。
(五)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向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发放双桥区综合治税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表,通知各单位按照采集目录开始采集涉税信息。
三、王新月(副局长)分管农财股、经建股、投资评审中心、信息中心、办公室、采购办
(一)农财股
1、完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档案工作;
2、配合农业局完成国家林业考核工作;
3、完成脱贫攻坚市督导所需资料工作;
4、按进度完成本级资金拨付工作,拨付河长制资金30万元、拨付天然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2万元;
5、做好填报扶贫资金审计报表工作。
(二)经建股
1、完成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7月份月报编制及气代煤、电代煤旬报工作;
2、配合双桥区审计局完成2016年结转及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审计工作,按照要求提供了审计证据;
3、圆满完成了“一问责八清理”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通过了检查。
(三)投资评审中心
1、2018年7月份共受理评审工程30个,送审总额:11974万元;
2、完成2018年7月评审任务18个,送审总额:6268万元,审定总额:5510万元,审减总额:758万元。
(四)信息中心
1、完成了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安装,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调试专家评审系统、采购系统;
2、对机房(空调、UPS、防火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五)办公室
1、双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条,双桥信息发布信息2条;
2、按时更新督办事项管理系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用户互动模块维护工作;
3、完成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个人扣缴工作;完成七名退休职工调资工作;发放二季度车补、通讯费28500元;
4、报送:四个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说明、阶段性总结汇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一问责八清理”暨“微腐败”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制度清单;关于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会议的情况报告;关于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情况报告;2018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关于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汇报材料;关于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情况说明;
5、填报: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情况统计表;河北省退役军人个人信息登记表;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表;“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修改2017年年鉴领导名录;
6、撰写: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双桥区财政局政务公开规定。
(六)采购办
1、完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备案17项、政府采购计划备案5项;
2、抽取政府采购专家16人;
3、发布政府采购公告9条。
四、杨丽娟(主任科员)分管国库股、行财社保股
(一)国库股
1、2018年7月为预算单位下达资金共计10046万元,其中:授权支付额度7161万元、直接支付80万元、实拨资金2805万元。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障;
2、加强了会计核算管理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对账、记账工作,依托财政一体化平台,达到了会计账务日清月结的工作要求;
3、加强库款运行统计调度。关注库款余额变动情况,月初统计各股室资金支付计划,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做到按月统计,按旬调整,提高保障水平;
4、及时完成7月份财政收支旬、月报、调整预算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编写了2018年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财政数据;按照市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2018年7月 “三公经费”报表、库款月报、专户月报的编报工作;
5、为更好的完成双桥区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国库股用时两个星期,分多批次,组织区97家预算单位于财政局会议室进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集中填报工作,指导和帮助预算单位解决在填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顺利完成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填报工作;
6、完成省厅对我区关于加快支出进度和强化库款管理的专项督导。
(二)行财社保股
1、完成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核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补助等;
2、完成月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核拨;
3、完成行政政法“监察体制改革分析报告”,“扫黑除恶经费及技术装备保障情况报告”;
4、完成教科文“科技投入情况统计”上报;
5、完成社保科“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季报”。
五、丛革利(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局、综合股
1、2018年7月份我局继续对全区各单位往年使用的各类财政票据进行了核销、审验,本月共计核销各类财政票据400余本(份),确保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2、及时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收入,本月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07500.56元,确保政府民心工程惠及我区全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对我区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指导,确保工程相关资金及时到位,按时完成工程进度;
4、按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我区乱收费乱摊派“回头看”工作,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