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刘全忠(局长)分管预算股
丛革利(收费局局长)协助局长管理预算股
1、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资金调度,防范控制财政风险;
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准备工作;
3、做好相关地块出让前涉及财政投入的成本核算工作。
二、赵凌云(副局长)分管会计控办股、国资股、财政资金审核管理办公室、代管监督稽查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会计、控办股
1、继续完善全区财务人员培训及支农政策培训准备工作;
2、按时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府会计制度及基层财政干部师资培训班”。
(二)财政资金审核管理办公室
1、对66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工作;
2、对财政局局机关1-7月份账务重新记账;
3、对双桥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解答;
4、继续整理2001年至2017年各单位凭证、账本等会计资料,归档至档案室。
(三)国资股
1、继续推进双桥区政企不分问题“回头看”工作;
2、整理档案;
3、撰写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理论及实务》的征文;
4、与市国资委积极对接,探索创新我区国企监管的体制机制,启动开展国企监管工作,起草《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和国有企业考核奖励办法》。
(四)监督稽查局
1、印发《双桥区财政局2017年预算监管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整改落实的方案》;
2、接收省、市对我区两个专项“回头看”进行检查。
(五)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1、拟召开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2、组织软件公司对我区综合治税成员单位信息员进行培训。
三、王新月(副局长)分管农财股、经建股、投资评审中心、信息中心、办公室、采购办
(一)农财股
1、完成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治理当月工作;
2、完成企业奖励资金、地下水超采资金、山洪灾害资金拨付工作;
3、完成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验户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经建股
1、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8月份月报编制及气代煤、电代煤旬报工作;
2、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建〔2018〕142号)文件精神,做好对2017年中央和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自查活动;
3、按照我局职责,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工作。
(三)投资评审中心
1、完成2018年7月份未到时限的报审工程,按规定时间出具评审结果及评审报告;
2、本月承接的其它报审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信息中心
1、定期调试专家评审系统和采购系统,保证与市局的步伐一致;
2、定期监控机房设备,防止隐患发生;
3、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内外网分离的电脑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五)办公室
1、及时更新双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随时上报财政工作信息;
2、继续整理办公室年度档案;
3、按时更新督办事项管理系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用户互动模块维护工作;
4、做好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及个人扣缴工作;做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调资工作;
5、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总结、汇报材料等临时工作,做好四个专项清理“回头看”迎检工作。
(六)采购办
1、做好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
2、做好政府采购专家抽取工作;
3、做好政府采购公告发布工作。
四、杨丽娟(主任科员)分管国库股、行财社保股
(一)国库股
1、严把资金审核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障本级预算单位经费及其他资金的拨付工作;
2、加强会计核算管理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对账、记账工作,依托财政一体化平台,达到会计账务日清月结的工作要求;
3、强化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组织收入调度,及时掌握收入入库动态,严格控制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工资及民生等重点支出;
4、做好2018年8月预算执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财政收支月报等日常报表;认真做好月度收支预测、分析;
5、继续完善财政借垫付款统计工作,联合相关股室与预算单位核对财政借垫付款,为领导制定相关决策提供有效、准确的基础数据;
6、继续推进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软件系统建设工作,为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软件系统建设工作做好“软件”基础;
7、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完成双桥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
8、配合双桥区审计部门完成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二)行财社保股
1、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核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补助等;
2、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核拨;
3、按时完成审计扶贫领域重点资金2017-2018年财政投入、支出情况填报;
4、加快拨付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卫计基本公共卫生、医改补助资金、计生扶助等资金,预计需要700万元以上;
5、加快拨付公安办案业务费,法院案件执行专项经费,预计需要430万以上。
五、丛革利(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局、综合股
1、按照时间节点做好2018年全区非税收入统计工作,同时做好8月份收入征缴工作;
2、做好2017年全区财政票据核销工作及2018年全区财政票据发放、领用及监督指导工作;
3、及时跟市局沟通,确保土地出让相关返还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资金来源拨付成本,计提各项基金,并将土地收益转列一般预算补充本级财力;
4、全程追踪我区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确保涉及综合股的各项资金及时到位、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