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34/2018-00040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双桥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18-09-1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双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4月更名为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共13项,概括为"四统筹一加强",即: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加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二)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根据核定的编制下达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部门及镇、办事处的工资基金。研究制定全区劳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劳动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区级国家公务员工作、制定和完善全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方案,组织各单项法规的实施。制定全区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五)负责区级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研究制定全区人才交流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并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全区性的劳动力流动和调转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工作。
(八)贯彻落实省、市按劳分配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制订企业工资及劳动报酬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
(九)负责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的编制和派遣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调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维权工作,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订全区企业职工调剂安置政策和企业职工奖惩法规,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聘)用、培训等工作;负责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上报市和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综合管理有关人事、劳动的行政复议、争议仲裁、行政诉讼案件等工作。承办区政府提请人大决定任免人员和区政府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7个。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综合协调局内各单位的工作关系;拟订全局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等秘书事务;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汇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对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检查、督导、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保密、综合治理和基建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局大宗物品的采购、重大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案件处理的调度工作;研究信访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接待处理流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局内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疑难案件;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
(二)综合股
负责全区政府系列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调配、毕业生分配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及全区公务员制度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请,人大决定任免人员和区政府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
(三)工资管理股
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级以下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退休审批、统计工作;负责毕业生分配、人员调入、职称聘任、职务变动等工资的确定工作;负责区直各部门、镇、办事处的工资基金审核、检查监督和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及获得更高技术等级的工资晋升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手续的和干部接续工龄的具体办理工作。
(四)人事劳动仲裁股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指导并参与企事业单位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负责指导区属企业建立健全厂规厂纪和基层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负责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和文书、档案、印鉴的管理工作。
(五)职称股(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申报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初定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岗位指标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和外语、计算机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验证工作;负责全区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
(六)劳动监察股
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职权,组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实施监督。依法对区属劳动务服中介和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并对各项劳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并对内部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七)财务审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全局社会保险基金和经费管理制度;牵头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再就业、农保等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行实施监督;负责对全局财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社保经办股室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和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