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根据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承德市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机构的实施意见》(承办字〔2017〕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成立双桥区行政审批局挂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序列。
一、职责调整
(一)将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档案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审批职能划入区行政审批局。
(二)将原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优化区域内的行政审批体制。
(二)负责投资项目、涉农事务、经贸商务、社会事务、文教卫生、市场管理、综合服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配合、协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执法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室行政审批及代办业务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七)负责全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及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承德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宣传、调研、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接待、提案、议案、工青妇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党建、机构编制、人事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后勤保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对外联络工作。
(二)政策法规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以及对应的研究、实施和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就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与区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进行对接;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考核工作;负责与各部门就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
(三)运行监管办公室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各部门派驻窗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窗口和各部门派驻窗口进行督导检查;负责与有关部门对没有按时完成审批事项的窗口单位督查督办;负责行政审批局和审批窗口的考评、考核工作。
(四)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以及政府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和推动工作;负责协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负责全区三级网格化服务平台的维护,数据收集、调度、汇总、上报、监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与市行政审批局对接电子服务平台工作;负责开发网上注册平台及宣传工作。
(五)市场服务审批办公室
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企业注册登记及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农民业合作社登记、广告发布登记,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社会事务审批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旅游、民政、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档案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城建审批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工程、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农业、林业、水务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八)现场勘察管理办公室(部门协调办公室)
对需要现场勘察、研究上报的审批项目行使受理审核权,对进驻政务中心的人员负全面管理责任,并负责落实超时审批和过错追究的责任;负责与业务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联合现场勘察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双桥区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区法制办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
2、区编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国家待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划转及国家和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划转。
3、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
(三)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四)审批职能划转后,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转向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政审批后市场监管,加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
(五)区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六、附则
本规定由双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双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 双桥区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表
序号 |
内设机构 |
核定行政编制数 |
领导职数 |
|
主 任 |
副主任 |
|||
1 |
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 |
2 |
1(股级) |
|
2 |
政策法规办公室 |
2 |
1(股级) |
|
3 |
运行监管办公室 |
2 |
1(股级) |
|
4 |
电子政务办公室 |
2 |
1(股级) |
|
5 |
市场服务审批办公室 |
2 |
1(股级) |
|
6 |
社会事务审批管理 办公室 |
2 |
1(股级) |
|
7 |
城建审批管理办公室 |
2 |
1(股级) |
|
8 |
现场勘察管理办公室(部门协调办公室) |
2 |
1(股级) |
|
总 计 |
16 |
8(股级) |
|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
承双桥审批〔2018〕46号
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股室:
因工作需要,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沈彦泽 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审批局全面工作。
李蕴婕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建、宣传、财务、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考核、机要、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后勤管理、安全生产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局重点工作、日常管理、纪律作风的督察督办工作。
分管综合办公室(综合服务股)、教育培训股。
马 轩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以及政府服务体系网络方面的建设、指导和推动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负责全区三级网格化服务平台的维护,数据收集、调度、汇总、上报、监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与市行政审批局对接电子服务平台工作;负责开发网上注册平台及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实施和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就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与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进行对接;负责系统内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考核工作;负责协调重大事项联审联办的组织和衔接工作;负责市场服务审批工作,并与业务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及现场勘察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办公室、市场服务审批办公室、电子政务服务股。
靳文红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社会事务审批,并与业务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区961890热线电话管理和服务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审批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热线服务股。
宋 明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包括日常管理、考核、考评、“四防”和投诉处理工作;负责项目城建审批、涉农事务审批,并与业务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及现场勘察工作。
分管项目城建审批办公室、涉农事务审批办公室、运行监管股。
侯志辉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宋明主任分管运行监管股、受理处理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以及中心的日常管理、考核、考评和“四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档案的管理工作。
分管档案管理股。
孙 婧 副主任科员:协助马轩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办公室和电子政务服务股相关工作。
黄淑红 副科级:协助靳文红副局长分管政府采购中心和热线服务股相关工作。
行政审批局实行科级干部和机关股室每工作日驻审批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带班值班干部对当日审批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和整体运行情况负有指导、管理、处置、监督责任。
沈彦泽和李蕴婕互为AB岗;
马 轩和靳文红互为AB岗;
宋 明和侯志辉互为AB岗。
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