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17/2018-0072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双桥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8-09-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8-09-18 10时54分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承德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卫生和计生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卫生、食品安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承德市药物政策;拟定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承担全民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及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援等应急处置。

(四)贯彻国家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拟定全区中医药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指导中医医疗及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调处中医医疗纠纷。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全区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和审批,指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合格证审批;负责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审批;负责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合格证

(七)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负责医疗机构新、改、扩建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建设项目预评价审核、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护士延续、注册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及重新注册。

(九)制定全区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根据区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十三)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负责对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十四)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签发及收养和特殊情况生育等资格的审查工作;具体承办辖区内计划生育案件中经济处罚、行政复议和起诉、应诉等项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信访接待事宜和政策法规咨询解答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为他们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

(十五)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十六)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七)深入开展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颁证、验证的力度;协调好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和城镇特殊人群的综合治理。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八)培训信访工作人员和基层计生干部,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职能。

(十九)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科室性质

经费保障形式

办公室

行政

财政拨款

人事股

行政

财政拨款

财务股

行政

财政拨款

规划统计办公室

行政

财政拨款

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

行政

财政拨款

(六)医政股

行政

财政拨款

(一)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调研,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承办双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宜;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会议、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信息传递、来信来访;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及会议材料等;协调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房屋及办公设备维修、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全局党务和工、青、妇工作。

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二)人事股

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案并指导实施, 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申报及核定工作;按着干部管理权限规定,负责职工教育、考核任免工作;负责职工奖惩、工资福利、调配工作;负责系统内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疗器械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装备资金分配及设备的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预算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与内部审计;负责全区国内外贷款卫生项目、无偿援助卫生项目的引进、利用、还贷的管理工作;

(四)规划统计办公室

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拟制全区中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人口出生计划,考核评估人口计划执行结果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和城镇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全区流动人口、城市和城镇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五)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

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签发及收养和特殊情况生育等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承办辖区内计划生育案件中经济处罚、行政复议和起诉、应诉等项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信访接待事宜和政策法规咨询解答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协调人口理论学习与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六)医政股

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订全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负责较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工作;负责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拟订卫生宣传规划,组织开展卫生法制与卫生标准的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卫生系统职工普法培训;贯彻执行国家在医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组织落实医疗机构执业、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临床用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试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负责查处已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机构在诊疗活动(包括临床用血)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准入,指导医院合理用药;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协助组织征兵、招生、出国人员体检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参与规划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处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争议;红十字工作由医政股承担,对外挂红十字会牌子;红十字会职责: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救护;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通过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扶贫济困;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拟订全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设置、审批;组织实施乡村医生、社区医生培训工作。拟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承担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业务指导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3、人员构成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书记兼任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书记1名,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兼任副局长1名(正科级,不占副局长领导职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4、预算单位构成

卫计部门决算单位由卫计机关本级、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狮子沟防治院、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峰寺中心卫生院、大石庙镇中心卫生院、水泉沟镇卫生院、牛圈子沟镇卫生院十个独立核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收入合计为420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203.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

本年支出合计4203.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66万元,项目支出2173.52元,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4203.18万元较2017年增加10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9.2万元,主要是减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长516.25万元,主要是卫生计生项目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承德市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7.02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7万元、公务移动通讯补贴7.02万元、邮电费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1.6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维修维护费0.2万元、会议费0.6万元、印刷费0.9万元、专用材料费13.8万元、劳务费15.3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差旅费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双桥区财政局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0.6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46 万元,同比减少55.85%。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64 万元,同比减少 12.46万元,同比减少59.05%。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同比下降或增长0%。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4万元,同比减少59.05%。(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2 万元,同比减少50%。(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同比下降或增长0%。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规范公车管理。我单位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约公务用车费用。切实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责任安全。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停驶,因工作需要派车的,必须严格履行派车手续。严禁公车私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

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 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卫计局 3 辆、疾控1辆、监督2辆。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区卫计局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相关绩效目标如下: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卫生和计生方针政策。

2.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承德市药物政策;拟定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完成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及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医疗救援等及时作出应急处置。

2.贯彻国家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并对中医药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制定全区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和审批,指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5.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做好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根据区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做好全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工作。

8.严格落实“两孩”政策。

9.做好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62承德市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公共卫生服务

1076.30

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对重大疾病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对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06.3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对城乡居民健康实行干预,减少危害健康的因素,有效预防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其享有平等的基本卫生服务。

免费健康体检率

100%

≥95%

≥90%

<90%

城乡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

≥75%

≥60%

≥50%

<50%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75%

≥60%

≥50%

<50%

  2、疾病预防控制

470.00

组织开展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落实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流动和传播,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60%

≥40%

<40%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100%

≥95%

≥90%

<90%

  3、卫生应急处置

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率

≥98%

≥96%

≥94%

<94%

  4、妇幼卫生

为本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富有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服务等;免费为育龄妇女发放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阻断母婴间疾病垂直传播;开展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和信息上报;指导基层妇幼卫生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负责个体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开展免费婚检项目。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住院分娩率

≥98%

≥96%

≥94%

<94%

5岁婴儿死亡率(

<7‰

8‰

9‰

≥9

产前筛查率

≥50%

≥45%

≥40%

<4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

≥99%

≥98%

≥97%

<97%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90%

≥85%

≥80%

<80%

  5、食品安全

对辖区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和检验试剂购买等相关工作;对食源性监测哨点医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工作

健全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高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完成率

100%

≥90%

≥80%

<80%

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任务完成率

100%

≥95%

≥90%

<90%

  6、爱国卫生

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指导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

二、医疗服务

204.77

医疗服务是指通过基层医疗机构,对不同类型的疾病进行治疗。包括医疗救治,机构改革等内容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疾病救治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医疗救治

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活动,开展医疗惠民工程,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满足各类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门急诊服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分钟)

<10

<15

<20

≥20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95%

≥90%

≥85%

<85%

病床使用率(个)

≥20

≥15

≥10

<10

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

≤9.5

≤9.8

≤10

≤11

  2、医疗保障

对全区强迁、拆迁、城市治理、重大活动、会议、接访进行医疗保障

  3、基层综合医改

155.1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拟订我区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措施、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推广宣传培训工作,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4、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

49.65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好原赤脚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

三、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指通过建立实施各项能够保障人民群众公平享有所需医疗服务权益的事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减轻农村居民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1、卫生监督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做好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通过集中开展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监督检查、抽检,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

建档率

100%

85%

70%

<100%

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85%

70%

<100%

四、科教培训工作

根据市局方案安排计划开展全区大专学历教育、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适宜技术进社区、村医开展适宜技术培训等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提高卫技人员水平

  1、科教培训

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提高全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卫生计生机构科研能力。

推广基层医疗适宜技术项数

≥7

6

5

<5

五、中医药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中医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中医工作

  1、中医药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中医工作

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改善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软硬件环境。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数量

≥3

≥2

≥1

0

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活动完成率

≥80%

≥70%

≥60%

<60%

患者满意度

≥80%

≥70%

≥60%

〈60

建设中医医疗重点专科数量

3

2

1

0

六、无偿献血

组织开展全区无偿献血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无偿献血工作

  1、无偿献血

组织开展全区无偿献血工作

七、红会工作

完成年度博爱一日捐捐款和红会救助工作

完成年度博爱一日捐捐款和红会救助工作

  1、红会工作

完成年度博爱一日捐捐款和红会救助工作

八、计划生育服务

106.67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承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药具管理工作

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数量,综合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计划生育服务

106.67

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增进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福祉,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落实率

100%

≥95%

≥90%

<9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

100%

≥95%

≥90%

<9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满意率

≥95%

≥90%

≥85%

<85%

试点地区失独家庭亲情关爱帮扶覆盖面

≥90%

≥80%

≥70%

<70%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覆盖率

≥70%

≥60%

≥50%

<50%

  2、药具管理

执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方针政策,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等统计报表,承担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储运、调拨和发放服务,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指导和考核评估,承担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九、家庭发展

585.32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执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

确保各项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1、利益导向

585.32

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

十、基层组织

51.26

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确保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足额发放到位

  1、基层组织

51.26

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

实现由传统工作模式到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基础,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为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安全、可及的现代公共卫生服务。

开展各类宣传

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人次)

≥600

500

300

<100

对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人次)

≥400

300

200

<200

十一、宣传教育服务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协调人口理论学习与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保障卫生事业顺利开展。

  1、宣传教育服务

负责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协调人口理论学习与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实现由传统工作模式到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基础,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为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安全、可及的现代公共卫生服务。

对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人次)

≥400

300

200

<200

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人次)

≥600

500

300

<100

开展各类宣传

十二、计划生育协会

10.00

指导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各类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

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群众工作意见;

  1、计生协会服务

10.00

负责制定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方面的各种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监督。

提高我区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

安全生产事件有效防范

——

——

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提升情况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覆盖率

≥90%

≥80%

≥70%

<70%

软硬件正常服务情况

——

——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十三、政务服务

83.00

拟监督指导卫计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承担政务公开和业务宣传工作,加强卫生计生能力建设

依法行政,保障卫生计生事业顺利发展

  1、综合业务管理

3.00

监督卫计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卫计相关工作、做好后勤服务管理等各项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卫生计生财政预算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卫计资金核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统计工作。

为顺利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结业率

100%

99%

98%

<98%

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完成率

≥80%

≥70%

≥60%

<60%

  2、综合事务管理

负责全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提高我区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

安全生产事件有效防范

——

——

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提升情况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覆盖率

≥90%

≥80%

≥70%

<70%

软硬件正常服务情况

——

——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3、卫生计生项目管理

80.00

负责全区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全区卫生计生单位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装备资金分配及设备的统一招标采购工作

为顺利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广基层医疗适宜技术项数

≥7

6

5

<5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率

100%

≥95%

≥90%

<90%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结业率

100%

99%

98%

<98%

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完成率

≥80%

≥70%

≥60%

<60%

  4、考务工作

完成各项考务工作

十四、信息化建设

1.20

建设覆盖市、区、镇、村的医疗卫生专网,逐步建立医药、医保、医疗网络三网统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口健康网络信息服务系统。

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开发和广泛应用,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

  1、人口健康信息化卫生专网建设

1.20

区卫计局、公卫机构不低于50M接入,中心卫生院不低于50M接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M接入,村级卫生室10M接入。

构建和维护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为应急处置和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

据,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100%

95%

90%

<90%

十五、流动人口专项经费

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和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完善流动人口工作的格局

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创新流动人口宣传教育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模式,开展有效的流动人口工作措施,完成流动人口工作目标

  1、流动人口工作专项经费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及生殖健康指导服务。把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纳入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救助范围,关怀关爱留守儿童,对流动人口企业的健康教育

十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5.00

为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人员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引导群众合理有效就医,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河北省医改办等7部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卫发〔2016〕41号)和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以及《承德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承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卫发〔2017〕95号)文件精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任务目标,不盲目追求签约率,确保签约服务质量,注重群众获得感。在签约服务整体推进过程中,优先选择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病障碍等重点人群以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人群进行签约。2017年,全区签约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签约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到2020年力争实现签约人群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基本实现全覆盖。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5.00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7年,全区签约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等特殊人群签约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到2020年力争实现签约人群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基本实现全覆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未开展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采购物品名称政府采购目录序号数量单位数量单价政府采购金额项目名称预算资金总计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其他渠道资金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其他来源收入合计91.3591.3591.3591.35卫计局改善办公条件能力建设项目34.80行政单位用房施工B0104项134.834.8034.8034.80卫计局改善办公条件能力建设项目40.00空调机A0206180203项14040.0040.0040.00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2.00医疗设备A0320台100.2222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1.00计算机设备A020101台20.5111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0.60打印设备A02010601台20.30.600.600.60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1.00电机A020601台11111日常公用经费1.80计算机设A020101台40.451.81.81.8日常公用经费0.40打印设备A02010601台20.200.40.40.4日常公用经费0.30销毁设备A020211台20.150.30.30.3日常公用经费0.35文印设备A020210台10.350.350.350.35卫计局改善办公条件能力建设项目3.60计算机设备A020101台80.453.603.603.60日常公用经费0.90计算机设备A020101台20.450.90.90.9卫计局改善办公条件能力建设项目1.60打印设备A02010601台80.21.61.61.6日常公用经费1.00计算机设备A020101台20.5111日常公用经费0.20移动存储设备A02010508台40.050.20.20.2日常公用经费1.80多功能一体机A020204台60.31.81.81.8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部门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有关规定管理本部门国有资产,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总体情况:上年年末我部门资产总额为7183.73万元

分布构成:

我部门资产构成:流动资产2400.82万元,无形资产:13.3万元,固定资产4769.61万元,其中:

主要实物数据:局:汽车3辆,价值46.96万元;房屋778.73平,价值436.15万元。

疾控:汽车1辆,价值16.67万元;房屋1590.5平,价值431.18万元。

监督:汽车2辆,价值30.36万元。

妇幼:房屋160.92平,价值96.8万元。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房屋7513平,价值1586.7万元

汽车8辆,价值100.04万元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承德市双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截止时间:20171231

项目

数量

价值(单位金额:万元)

资产总额

——

7183.73

1、房屋(平方米)

10043.15

2550.83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6231.15

1259.65

2、车辆(台、辆)

14

194.03

3、价值在50万元以上设备

0

0

4、其他固定资产

——

2024.74

(二)2018年度拟购置情况

2018年度拟购置物品总额91.35万元。

其中:计划购置设备,56/件,总金额91.35万元。

八、相关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或省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

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2017 年度的统计口径为行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预算批准日为2018213日,批复文件文号承双财预字(2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