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39/2019-01661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潘家沟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2019-01-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适用范围:潘家沟街道居民
三、受理机构:街道办事处
四、审批机构:区卫计局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万华A区17号楼1楼潘家沟办事处,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设立依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十条:“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单位每月分别发给十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或个人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家庭条件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八、申请材料:审核原件、需要复印件1份,领取填写申请表
九、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无
十、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街道办一站式大厅卫计办窗口”
(二)网上申报:无
十一、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二、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四、证照情况: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直接送达
十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潘家沟街道办事处卫计办
(二)电话咨询:0314-2075123
十七、监督投诉方式
(一)现场监督投诉:潘家沟街道办事处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26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