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9/2019-0153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05-1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双桥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2019-05-17 11时00分浏览次数:



双市监办字(2019)第07号


对政协双桥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岳睿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小学生“托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您的提案可以看出,您特别关注学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对您的提案内容,我局党组很重视,在局务会中专题研究了此事,针对我局的工作职能,现将近年来我局对小饭桌业态的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2014年初,承德市政府出台了《承德市中小学校外托管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要求对校外托管班实行准入备案制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已改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备案登记证》,并与食品药品监管(现已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外托管班安全监管工作。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所有的审批职能都已经移交给行政审批局执行,且《办法》已不能适应目前的监管工作,以前发放的《备案登记证》目前大部分已经过期,无法换发新的备案证,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对我区小饭桌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小饭桌”开办者、学生家长、一线教师、基层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全面了解“小饭桌”的经营现状。目前,新的《承德市小饭桌管理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相信在新《办法》实施以后,通过不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将进一步解决“小饭桌”设立标准不统一、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监管职责不明确、安全现状有待改善等问题。

尽管相关的政策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我局对“小饭桌”的监管工作一直没有放松,采取三举措抓好校外托管班监管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将小饭桌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我局将辖区内的小饭桌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证、无证小饭桌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将辖区内小饭桌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日常经营,留下监管痕迹,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强化监管、落实小饭桌的主体责任。我局进一步强化小饭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小饭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小饭桌开展定期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指导小饭桌加强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应急处置方案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谨慎并尽量避免采购使用其他高风险食品。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整治工作氛围。强化对小饭桌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作为宣传培训的重要内容,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知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畅通社会投诉渠道,重视和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新《办法》的要求,履职尽责,规范提升一批校外托管班,梳理一批示范经营店,倡导从业者主动提升经营规模和水平,努力为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托管”环境。


2019年5月16日


领导签发:同意发文 汪亚平

联系人及电话:王伟 0314-2105059

抄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