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9/2019-0152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05-1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双桥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2019-05-23 15时45分浏览次数:

双市监办字(2019)第06号

对政协双桥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宗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如何治理小区里非法餐馆和无证幼儿园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您的提案可以看出,您特别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对您的提案内容,我局党组很重视,在局务会中专题研究了此事,现将近年来我局对无证经营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非法餐馆问题:

为规范全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目的是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含小作坊)、食品销售环节(包括小摊点)、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餐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措施包括:一是摸清底数、分类管理。各分局在前期对无证无照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成因分析、风险分析,进行分类统计,根据客观现实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单位按照应许可、应备案、应查处、应上报进行分类管理,最大限度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二是加强宣教,营造氛围 我局通过发放资料、上门解读、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进行宣传教育,提升经营的法律意识,引导其规避投资风险,依法依规经营。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治理。在此项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将突出重点难点,深入研究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灵活运用法律和政策资源,全面推进治理工作。聚焦重点区域和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反复投诉举报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服务单位,努力突破焦点难点。对具备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服务单位,要引导和督促其办理证照,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引导其进行小餐饮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经营者的不同情况确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二、无证幼儿园监管工作: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儿童的尤其是幼儿的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为切实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供餐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幼儿园供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我局近年来从一直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幼儿园供餐安全进行重点监管:

一是摸清底数,将幼儿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进行沟通,组织对辖区内幼儿园供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证、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将辖区内供餐幼儿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幼儿园主体资格明确的,要求其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办的幼儿园食堂,督促其尽快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将情况反馈我局。

二是建档规范,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我局对小区内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实行分类、建档,对达不到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或小餐饮登记(备案)条件的,进行登记造册,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进行整改、指导、督促其进一步提升改造,达到办证条件。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幼儿园,我局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取缔关停。

三是强化监管,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我局一直将幼儿园食品安全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培训、约谈等形式,明确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幼儿园开展定期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指导幼儿园加强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深入做好无证经营的查处工作,积极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2019年5月16日

领导签发:同意发文 汪亚平

联系人及电话:王伟 0314-2105059

抄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