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74/2020-02073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2020-11-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桥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双桥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制定本区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完善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和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下设事业机构:
双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双桥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双桥区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双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意外伤害、大病保险、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的办理及诊疗过程进行监督,并审核、检查相关的基金使用情况。负责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法规,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救助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服务等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群体组织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建立全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网络平台;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结算工作;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预测、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火神庙建设银行德惠支行三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冬季:8:30-12:00;13:30-17:30
夏季: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局办公室:0314—2025288;
医保中心:0314—2056587。
负责人姓名:杨晓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