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桥区司法局依据承德市司法局联合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对全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营造了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多形式全方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 深入推进“执法者先学法”。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由党组成员进行领学,同时司法所组织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其中双峰寺司法所利用辖区集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方便群众学习了解。二是加强线下宣传,拓宽宣传维度。充分利用一村一居法律顾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纳入普法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律师在宣传政策法规、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制作20余条横幅悬挂在辖区明显位置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部分司法所利用LED电子屏循环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三是通过新媒体等方式,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效果,通过微信、在线学习平台线上学习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精准普法,实现随时学习,想学就学,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教育效果。在此次宣传活动中,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亮点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
二、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
一是我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内容,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我局建立领导责任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地逐级开展学习培训,确保社区矫正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都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另外,我局积极主动向区委和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争取党委和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及时把承德市司法局联合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这些相关单位,共同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双桥、法治双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