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70/2020-0045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6-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1、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安排1895.1万,上年结转893.47万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50元以上,人均补差标准为每月350元以上。截止2020年5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2344户,保障人数3575人,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63万元,累计救助18000余人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为4300元以上,人均补差标准为每月220元以上。截止2020年5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349户,保障人数590人。累计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3万元,累计救助2900余人次。
城市特困人员按照低保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救助金,即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45元/月以上,农村五保保障标准为5590元/年以上,并根据自理能力分档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15%、20%发放护理补助。目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33人,累计发放金额65万元。
孤儿生活救助标准1000元/月,目前亨受孤儿补贴7人,累计发放3.5万元。
重度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重度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生活补贴66元。发放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11712人次,发放金额90万。
2、优抚对象补助
安排优抚补助资金1034.73万元,上级结转106万元。
资金支出情况,落实抚恤、优抚政策,自2019年8月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截至5月,享受优抚生活补助、伤残优抚对象946人,发放优抚补助及物价补贴资金5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