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20-0059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07-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焦自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项工作一直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注,针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较多的情况,一是大力开展老旧小区改善工作。2013年—2014年,市级投资3234万元,对柴厂小区、附属医院小区等50多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我区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改善后实现安全节能、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2015年,我区正式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底,共投资1.6亿元,对60个老旧小区进行了专项或综合改造,有效的改善了市区环境,解决群众放映的突出问题。2020年计划对3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125栋楼,5296户居民,改造面积36.031万平方米,主要对小区外墙保温、污水管道、楼顶防水、小区路面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造,力争年底前全部完工。但由于双桥区老旧小区较多,基础设施改造资金缺口较大。我局目前也在积极申请国家、省、市财政支持。二是出台物业相关政策文件。2012年3月市政府出台《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了一些相关职责,今后将充分发挥镇、街、社区主力军作用,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并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改造后的旧住宅小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无法成立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管理方案并实施。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为小区真正的主人,要通过宣传增强居民“小区主人翁”意识,让业主真正参与进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各镇、办、社区积极组织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检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将市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引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同年7月市政府又出台了《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建5万平米以上住宅物业必须实行招投标,现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之中。2014年底,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又联合出台《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规范物业行业收费。2015年和2017年,双桥区人民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相关职能,建立以属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主体,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的监管体系,以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由我区民政部门牵头,结合我区实际计划出台相关文件。全面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各设区市的城市社区加快实现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快实现物委会全覆盖,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的“六位一体”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现该文件已征求完其他部门意见待上会通过后予以下发实施。
目前,我市人大也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物业管理条例》,通过不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物业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承德市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