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21-0001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1-01-0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严格依法行政为核心,全面落实《双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既定任务,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稳步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区政府常务会议上3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调整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法治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了《双桥区落实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双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每项目标任务事事有部署、件件有落实。专题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开展好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统筹安排部署。
(二)加强学习保障宪法实施。组织全区科级干部开展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宪法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尊宪、学时宪、守宪、维宪意识。印发了《2020年双桥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放《宪法进万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援助知识》等法律书籍宣传册3000余份,宣传纸抽盒12000余盒,布展宪法宣传挂图20块。坚持任前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共组织向宪法宣誓 5批次25人次。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目前潘家沟街道的“乡镇街道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已经申报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待依法治省办委托第三方评估后确定。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极简化审批,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打造集成套餐服务,不断提升“一门、一窗、一次、一站”式服务水平,推进“百事通”改革和“一证化”改革的实施。对54个行业编制了《双桥区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事项清单》。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共431项,按照“4611”工程目标,已实现“不见面”网上审批145项,实现率达到41%;政务服务高频事项119项,已实现“全天自助”网上申报80项,实现率达到66%;公共服务共计78项已全部实现“动动手指网上办理”。三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5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二)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调整、完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对全区涉企收费征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清理审核我区目前在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巩固我区涉企收费清零成果,对取消的或不在目录中的收费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全区各执收部门所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全部进行了公示。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对32个高频行业,申请人所办行业涉及的所有许可事项实行统一一次告知,所有申请材料、表格一次提供,从根本上解决群众重复跑路问题。受理环节由过去“一事一受理”改为“一业一受理”,让各审批事项由过去的串联改为并联。将涉及现场勘验的80个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大幅精简勘验频次,推行改革后涉及勘验的32个行业共计减少现场勘验37频次,平均每个行业减少了1次现场勘验。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涉及此次改革的32个行业较比法定时限共计压缩了1807个工作日。通过系统查询、内部流转精简要件共计69个。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依托河北企业“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企业只需“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到各部门专网,审批部门“在线并行办理、即时回馈信息”,实现企业“一网通办”。另外,在大厅增设企业网上开办“一体机”,有专门代办人员提供指导。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85户,全区移出异常企业20户,恢复个体异常状态40户。组织开展全区信用信息归集和“双公示”工作,目前全区上传数据52821条。制定全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完成全区1542项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汇总工作。落实联合奖惩制度,印发《双桥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双桥区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试行)》,为有效实施联合奖惩提供了文件依据和制度保障。
(五)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组织各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直管的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培训约380人,进一步增强了各镇街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企业的内部安全监管。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了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深入推进“山寨”食品整治提升。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了食品用洗涤剂市场专项整治。强化疫情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创建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1家、市级4家。
(六)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编制了《双桥区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双桥区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以乡镇直接可办结、审核转报、赋权下放、延伸受理环节、进驻模式共计下放审批服务事项61项,公共服务事项21项。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利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作为我区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招入了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服务库,实现了向社会购买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并公示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平台,进一步规范律师值班职责。全区117个村(居)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和法律服务微信群,疫情期间各村居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为辖区居民法律咨询解答。编撰印制了《新冠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手册》,向辖区企业进行发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支持。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印发了《双桥区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的工作方案》,组织政府各部门正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层层签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压实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开展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企业污染防控、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扬利剑、守蓝天”、“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检查涉污企业29家、破获非法经营黑加油站案2起。
(八)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制发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区依法防控疫情。加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物价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力度,严厉打击抬高物价非法牟利违法行为。以“昆仑2020专项行动”为主线,严厉打击网络销售防疫物资犯罪、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刑事案件立案22起。制定了《双桥区2020 年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双桥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强化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通过微信普法、公众号普法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编发疫情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手册2万余册,增强干部群众依法防控观念和意识,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九)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工作推进组,制发了《双桥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深入查处经济类案件,严格办案程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目前已基本实现经济类案件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案件办理进度明显提高。全面净化市场环境,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工程、信息网络、道路运输、劳务服务、电信诈骗等6大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查处10个违规收集使用个人和法人信息的APP,破案18起,抓获犯罪嫌疑8人,遏制了影响市场公平运转的歪风邪气。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先后制定了《双桥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双桥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涉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关系民生的重要公共利益事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印发了《双桥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二)落实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2020年9月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废止规范性文件4个、保留2个,经常务会通过后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一)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体学习了《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
(三)规范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涉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四)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双桥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2020年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20余件,参加区政府各类会议、提供法律咨询7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按照《双桥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双桥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双桥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办法》,落实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印发了《双桥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将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执法力量整合下放至镇街,组建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印发了《双桥区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完成镇街与部门赋权下放执法事项交接,下发三项制度有关模板、行政执法文书样本,目前各镇街三项制度均已建立,并完成相关公示及归档。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提升年的要求,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双桥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双桥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双桥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完善各类清单和流程图,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及时调整区政府门户网站中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各行政执法部门的3个办法、4类文本、5个清单和事后公开均进行了梳理、更新、公示。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和线下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集中统一考试工作,培训执法人员732人。做好执法证件的回收、换发、注销等工作,注销执法证76个,为镇街办理执法证件129个。组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议2次,组织执法人员完成网络法治培训40学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对全区各执法单位案卷进行集中检查,并对各部门执法公示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目前事前公示共772条,事后公开373条。组织全区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申请)工作,罚没许可证年检和办理结果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具有罚没主体资格单位共37个。开展了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整改,通过网上检查和实地检查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实现权力行使公开透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市级人大建议35件、政协提案41件,区级人大建议44件、政协提案77件,答复函规范率100%,走访率100%。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纳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管理。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通过“人民网”和“长城网”作为回应群众关切的主平台,积极回复留言办理,截至目前,回复网民留言109件。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懒政、庸政、怠政问题,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审计项目6项,完成审计项目4项,提出审计建议8条,审计资金4207万元,查处管理不规范金额1811万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区政府相关项目审计4项,协调处理整改问题24项。
(四)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集中发布政府及部门、镇街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850条。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编制26个重点领域和12个镇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依据。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探索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人民调解,印发了《双桥区关于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召开了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议,发挥好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2020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620件,调解案件543件,调解成功率100%。狮子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新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发表的案例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刊登;桥东街道世纪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悦同志入选承德市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一名人民调解员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印发了《双桥区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庭前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目前已庭前化解行政争议1起。
(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行政复议案件有案即收、应立尽立,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案件。加强复议人员业务提升,组织召开了全区2020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培训会议。全面落实行政复议网上公开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均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平台。2020年行政复议立案23件,其中3件维持,11件撤销,3件终止,3件不予受理,3件正在审理中。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对在市政府复议的12件案件及时提交答复意见和证据材料。重新修订并印发《双桥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双桥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办理区本级行政诉讼案件39件。印发了《双桥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法定要求出庭应诉。
(三)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强化诉访分离,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要求,引导群众按法定途径反映问题,对依法应当通过司法、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实行“四不”,即不受理、不交办、不通报、不协调。今年引导群众向政法部门递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3件。所有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严格按程序上报审核,各级各部门不再受理已终结信访事项。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规范考察程序,在干部选任阶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全面考察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作为优先考察提拔使用对象。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7次集中(扩大)学习,其中交流研讨4次,专题培训3次。举办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共谋高铁时代高质量发展培训班3期。按照《双桥区人民政府领导学法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2020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20年区政府常务会组织专题学法10次。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了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开展了领导干部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中小学教育法治培训,开展了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和宪法知识晨读。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班12期,开展普法宣传入基层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省、市检查组对双桥区“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完全形成工作合力,重视不够、沟通不畅;个别同志的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面对执法边界问题相互推诿扯皮;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违法行政、没有按程序依法行政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法制工作队伍人员严重不足,专业素质整体薄弱。下一步,研究制定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