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9/2021-0123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1-10-2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共4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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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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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信用监督管理股、工商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1994.7.1施行,2018.10.26第四次修正)第一百九十八条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1988.7.1施行,2019.3.2修正)第二十九条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1988.7.1施行,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八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 不收费 | ||||||
2 |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信用监督管理股、经检大队、工商分局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2017.10.1施行)第十一条 | 经营者 | 不收费 | ||||||||
3 | 对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信用监督管理股、经检大队、工商分局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2014.10.1施行)第十五条 |
1、《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2014.10.1施行)第六条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四条 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 不收费 | |||||||
4 | 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019.1.1施行)第六条 | 网络交易经营者 | 不收费 | ||||||||
5 | 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经检大队、交通网络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1998.05.01施行)第三十三条 | 经营者 | 不收费 | ||||||||
6 |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经检大队、交通网络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1998.5.1施行)第四十七条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2007.04.01施行)第五十四条 | 1、国家计委关于请明确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执法主体问题的函》的复函(国法发〔1999〕27号) 2、《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2018.5.1实施)第三十条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7 | 对直销行为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经检大队 |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2005.12.1施行,2017.3.1第一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8 | 对传销行为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经检大队 |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2005.11.01施行)第四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9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经检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1993.12.1施行,2019.4.23第一次修正) 第四条 | 经营者 | 不收费 | ||||||||
10 |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广告监督管理股、经检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1995.2.1施行,2021.4.29第三次修订)第六条 第二款 |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不收费 | ||||||||
11 |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质量抽检监测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93.9.1施行,2018.12.29第三次修正)第十五条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2020.1.1施行)第五条第三款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12 |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 |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9.1施行)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6号,2014.8.1施行)第六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13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4.1.1施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14 |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监督抽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4.1.1施行)五十三条第三款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15 |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6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四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16 | 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1988.6.1施行,2018.10.26第二次修正)第四十条 | 《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五、保障措施 (一)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17 | 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食品监督管理股、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09.6.1施行,2021.4.29第三次修正)第一百一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7.20施行,2019.10.11第二次修订)第四条第二款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16.5.1施行)第八条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 不收费 | ||||||
18 | 对食品销售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食品监督管理股、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09.6.1施行,2021.4.29第三次修正)第一百一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7.20施行,2019.10.11第二次修订)第四条第二款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1605.01施行)第九条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 不收费 | ||||||
19 | 对餐饮服务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食品监督管理股、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09.6.1施行,2021.4.29第三次修正)第一百一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7.20施行,2019.10.11第二次修订)第四条第二款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16.5.01施行)第十条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 不收费 | ||||||
20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质量安全的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食品监督管理股、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09.6.1施行,2021.4.29第三次修正)第一百一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7.20施行,2019.10.11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16.5.01施行)第九条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 不收费 | ||||||
21 | 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食品监督管理股、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09.6.1施行,2021.4.29第三次修正)第一百一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7.20施行,2019.10.11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16.5.01施行)第九条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 | 不收费 | ||||||
22 | 对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标准化和计量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86.7.1施行,2018.10.26第五次修正)第十八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原国家计量局1987.2.1发布,2018.3.19第三次修订)第十八条 、第二十条 2、《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2005.7.1起施行,2020.10.23第三次修改)第十八条 3、《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2002.5.25施行,2020.10.23第一次修订)第八条 4、《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5号,2003.2.1施行,2020.10.23第二次修订)第六条 5、《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54号,2003.12.1施行,2020.10.23第二次修订)第七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3 | 对商品量计量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标准化和计量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86.7.1施行,2018.10.26第五次修正)第四条第二款 | 1、《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6号,2004.12.1施行,2020.10.23第一次修订)第九条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6.6.1施行)第十二条第一款 3、《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2002.5.25施行,2020.10.23第一次修订)第八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4 | 对能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1998.1.1施行,2018.10.26第二次修正)第十八条 | 1、《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5号,2016.6.1施行)第十八条 2、《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2号,2010.11.1施行,2020.10.23第一次修订)第十六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5 | 对水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号,2018.3.1施行)第五条、 第十七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6 | 对能源计量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标准化和计量股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2号,2010.11.1施行,2020.10.23第一次修订)第十六条第一款 、第十七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7 | 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标准化和计量股 |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4号,1991.9.15施行)第十八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8 | 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标准化和计量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原国家计量局1987.2.1发布,2018.3.19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9 | 对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标准化和计量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1989.4.1施行,2017.11.4第一次修订)第三十二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0 | 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 | 1、《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7号,2009.9.1施行)第三十七条 2、《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5号,2014.4.1施行,2015.8.25第一次修正)第三十九条 3、《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四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1 | 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经检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0号,1983.3.1施行,2019.4.23第四次修正)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2 | 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经检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1985.4.1施行,2020年10月17日第四次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3 |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经检大队 |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2002.4.1施行,2018.6.28第一次修订)第十三条 | 《河北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号,2019.4.1施行)第十四条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4 | 对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经检大队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2号,1996.7.13施行)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5 | 对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经检大队 |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22号,2004.12.1施行)第六条、第十条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6 |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第二款 | 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 不收费 | ||||||||
37 | 对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食药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31号,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百条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 不收费 | ||||||||
38 | 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31号,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十二条、第八十一条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 药品生产企业 | 不收费 | |||||||
39 | 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食药分局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二款 2、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版)第三条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不收费 | ||||||||
40 | 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食药分局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二款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版)第三条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不收费 | ||||||||
41 | 对医疗器械使用监督检查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食药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 |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 不收费 | ||||||||
42 | 对医疗器械产品抽查检验 |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知识产权局) |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食药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三条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