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桥区司法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中犯危险驾驶罪案例比例显著增加。今年前五个月,全区共接收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88人,占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66%。这类矫正对象普遍存在服刑意识不强、刑期短、悔罪意识差的特点。针对这种现象,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警醒教育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再犯罪,顺利迎接建党100周年,双桥区司法局在2021年6月17日,组织全区所有因犯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专题警示教育集中培训,共计70余人参加了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邀请了承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队长李凯宾进行了授课。
培训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郭军全面总结了我区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分析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道路交通类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今后如何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端正矫正态度,认清自身,摆正位置,珍惜现在。要始刻提醒自己是一名矫正对象,始终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要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认真反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社区矫正中服从监管,加强自我改造,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承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队长李凯宾针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法、酒驾和醉驾认定标准以及会带来哪些危害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背景和量刑标准,让社区矫正对象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产生深刻的认识。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围绕酒驾、醉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进行讲解,深入浅出地剖析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汲取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安全出行、珍惜生命。
通过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不仅加深了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车辆的认识和理解,让其更加了解了自身行为曾经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伤害和痛苦,也提高了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会后,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今后一定要时刻警醒自己、树牢遵法守法意识,在社区矫正中服从监管,加强自我改造,行文明路,做文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