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70/2021-00802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9-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项目编号:HB2020053630020001
二、项目名称:城隍庙社区服务站装修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鸿福御苑A04区3-301
当事人2:承德中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新华路翠桥街道向阳小区3#楼5-304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承德市财政局《案件移送函》(承财采移送[2021]3号),反映承德中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违法问题后,对移送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具体情况如下: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委托承德中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双桥区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城隍庙社区服务站装修改造项目”在采购文件编制环节,供应商资格要求里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对双桥区人民政府头道牌楼街道办事处和承德中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承德市双桥区财政局
2021年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