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9/2022-02697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10-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办公文专用信签
承双市监提字(2022)第01号 类
对政协双桥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刘威及区政协第十一组全体委员:
您及第十一组全体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抓好食品安全,在全社会形成了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近年来,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和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把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举全局之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了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过期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关于过期食品安全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做了详尽的规定。但是仍有极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缺乏道德诚信,肆意非法销售过期食品,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成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履职尽责,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查处过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仅今年1至5月份,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件,其中销售过期食品案2件,分别是承德宽广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安定里分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和承德市老三羊汤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分别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65000元顶格处罚,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今后,我局将继续保持对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阵以待,对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以维护全区市场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并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使用过期食品再次生产加工食品,通过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管,组织开展临期、过期食品专项检查,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全过程、全链条开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的对食品安全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暗访,对检查中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门店进行曝光和严肃处理,有效遏制销售过期食品的现象。三是加强临过期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过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采取倒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食品零售商和商场、超市上架食品随机抽查,发现过期食品未下架的、销售过期食品的,对食品经营者坚决依法惩处。四是对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黑名单”管理,并将其信息列入信用监管系统,形成“黑名单”对外发布长效机制,以警示引导企业自律经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
二、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溯源监管,及时对原辅料购进、生产成品销售、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进行自查,确保临期食品不过期。二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并在专区张贴醒目提示,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误将过期食品再行销售,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三是严格执行下架、退市与销毁制度,并留有痕迹,严防下架、退市食品再次流入市场。四是建立正向追溯机制,加强对临过期食品监管。食品临近保质期限时,食品批发经营者、经营者应提前及时做好货品收集整理、统计、促销等事宜;食品到达保质期限时,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工作。
三、科学分类处置
由区食安办牵头,协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对过期食品按照“资源化利用”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对于不能“资源化利用”的有毒有害食品、被污染食品等食品废弃物,由环保局选定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予以集中销毁,并建立处理档案。在处置食品废弃物时,不得再次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披露典型违法案例,有效震慑违法分子,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核查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落实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十分感谢您及各位委员的建议,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领导签发:薛敬伟
联系人及电话:王伟 18003148916
抄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