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43/2022-02859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2-10-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桥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事宜疫情防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殡葬管理处、婚姻登记处: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爆发态势, 全省多个地市也已出现疫情,个别地方还因确诊病例参加婚 礼、葬礼引发新冠疫情传播扩散,教训极其深刻。为有效阻 断疫情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婚丧事宜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1.殡葬服务机构防控要求。要安装红外线发热检测设备,并在门口张贴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检查,做好各类防护物资的储备。
2.工作人员防控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全称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出双桥区,出双桥区必须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按照要求接种疫苗第三针,做到应接尽接,并每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每天至少完成2次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杀记录,确保殡葬管理处内清洁卫生。
3.外来办理业务人员防控要求。进出殡葬管理处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严格进行测温、扫码、登记、保持一米线距离等措施。对于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的办事人员及14日内有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区、市)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区、市)旅居史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得进入殡葬管理处,对有14天内省外、双桥区外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4.殡仪业务办理防控要求。殡葬管理处采取分流措施,办理火化、祭祀、骨灰寄存及安放业务的人员进出殡葬管理处限制随行人员不得超过5人,满足群众送别需求,仅允许1名家属进入业务室办理业务,其他家属在停车场分散等待;骨灰堂仅限直系亲属不超过5人参加,外设一米线排队进入,禁止扎堆聚集。
5.积极倡导丧事速办简办,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避免因丧事活动造成人群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确需举办的应尽量控制参加总人数,原则上只限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参加,一般不超过20人,举办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得邀请14天有新增阳性感染者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
(二)婚姻登记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1.婚姻登记机构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方案何工作流程,狠抓内部管理,加强工作人员防疫监测,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监测要求,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强化环境卫生,做好日常卫生清洁与消毒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整洁干净。
2.业务办理防控要求。采取分时段登记、预约登记等工作方式,积极调控登记数量、引导群众错峰办理。优化工作流程。提前告知当事人办理登记条件、登记流程、所需材料等,耐心为当事人做好解答及服务工作,避免因登记程序衔接问题,造成群众长时间等待、人员扎堆及情绪不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一戴(戴口罩)、一测(测温)、一扫(场所码、行程码)、一登(登记)、一米(保持距离)的防疫要求。
二、严格落实婚丧事报备制度
(一)落实婚丧事报备。各镇(街)要主动排查所辖范围内婚丧事情况,避免因婚丧活动造成人群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 要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居民落实婚丧事报备制度(原则上婚事提前三天报备,丧事随报),倡议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治丧时间控制在三天以内。居民办理婚丧事要向属地村(居)委会进行报备(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 和数量),由村(居)委会审批并向镇(街)报备。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指导办理婚丧事宜,建立婚丧事台账,逐一查验核对参加人员情况,督促指导举办人做好测温验码、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提倡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报备,为报备登记工作提供便利,更好地落实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管控。
(二)控制婚丧事规模。积极倡导丧事速办简办、婚事缓办延办,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避免因婚丧活动造成人群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确需举办的应尽量控制参加总人数,原则上只限直系和近亲属参加,一般不超过20人,举办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得邀请14天有新增阳性感染者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于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
三、积极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
殡葬管理处和婚姻登记处所作为重要宣传窗口,要会同各镇(街)充分运用网媒、纸媒、宣传栏、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向社会 公众推介殡葬改革、婚俗改革新要求和婚丧礼俗新风尚,强化群众丧事简办、婚事缓办、婚丧事报备的自觉性,让更多群众成为婚丧习俗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劝导群众简化、优化婚丧礼仪流程、压短时间,缩小规模,不搞宴请,不办流水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发挥先锋 模范作用,在文明节俭办婚事、治丧事等方面带头落实疫情 防控各项要求,主动做移风易俗、防控疫情的践行者、引领者、宣传者,以正确的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及时劝阻和制止身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婚丧行为。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
殡葬管理处、婚姻登记处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对婚姻、殡葬领域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负主要责任,认真督导检查殡葬管理处、婚姻登记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婚丧嫁娶活动举办情况,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措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 改风险隐患,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切实守住殡葬管理处、 婚姻登记处不出现疫情的底线,全面保障婚丧服务对象和 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执行规定不严格、落实要 求不细致的要当场提醒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双桥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