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5/2022-0309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双桥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10-2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桥区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2-05-25 14时59分浏览次数:

 

双桥区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全区“十四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据《承德市双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河北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承德市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法治双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双桥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1357”发展思路,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法治建设为主线,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首善之区,幸福双桥”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法治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执法、每一次法律服务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坚持法治先行、保障同步,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全力服务“1357”发展战略实施,助力打造一流发展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法治双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整合资源,强化协同,把法律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底线思维。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统筹发挥司法行政各类业务职能作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依法防方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坚持强基导向。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精准施策,分类指导,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着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地落实。

        三、主要目标

        2035年,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推动法治双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全面建立,行政复议基本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公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法治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显著提高,服务平安双桥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全面建成,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保障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相适应的司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

        围绕2035年远景目标,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在全国、全省、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争创一流。主要目标是:

    --党的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加强。

        --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能力实现新提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 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1357”发展战略实施等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商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能力实现新提升。全面履行统筹协调法治建设职责,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推动法治双桥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健全,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层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有序落实,推动全区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刑事执行工作水平实现新提升。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健全规范,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水平显著提高.

        --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实现新提升。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规范高效运行,产品精准丰富,服务质量显善提升,公信力、首选率、满意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业加发展,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显著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现新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化协同高效运转,制约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力度逐步加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全面建成,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现新提升。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四、重点工作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确保全区司法行政事业正确方向

        1、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全系统每个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系统培训轮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

        2、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着力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推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清单四机制”,加强正面宣传,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着力构建司法行政整体宣传大格局,提高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

        3、提高党的组织建设质量。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健全完善全工作规则、议事决策制度,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司法行政与律师行业基层党建新品牌。创新推进“互联网+党建”,着力提升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

        4、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构建责任落实和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完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报告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隐患点排查机制,建立风险点防控清单,完善“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督办追责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大力提升法治建设质量水平

        5、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内容。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加强区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健全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整合优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评估机制、考核标准,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区政府、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工作方案,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6、加强全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谋划全区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战略性、前瞻性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双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双桥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双桥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谋划制定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法建设调研,努力形成一批高质的调研成果

        7、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实。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提高法治督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协调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协调推进法治双桥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建设“智慧法治”。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8、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减证便民”行动、“法治体检”活动,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数字经济、投资融资、破产重整等提供法律服务。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坚守生态安全底线,开展绿色发展法律服务行动,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统筹各项法律服务资源,综合保障守牢社会安全、土地安全底线。深入开展进村入居法律服务在行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行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9、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发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健全规范行政行为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典型,树立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杆。

        10、持续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双桥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机制。

        11、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推动落实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推动实施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探索执法案卷评查信息化建设,提升评查工作效率效果。配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指导有关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推动完善联合联动执法机制。

        12、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健全办案保障机制,落实行政复议执业规范,打造高素质行政复议人才队伍。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行政复议决定书逐步实行网上公开.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法律咨沟意见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力度,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充分运用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指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出庭应诉比例逐年提高。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监督有关行政单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诉讼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四)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双桥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13、扎实做好平安双桥建设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服务保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双桥。落实《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维护安全稳定协作机制。

        14、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职责任务。争取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健全精准执法机制、精准监管机制、精准教育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社区矫正“零再犯罪”区创建。深化“七位一体”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刑事判决、裁定、决定执行到位,升级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功能,改善社区矫正场所条件。全面推行“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深化“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加强基础保障建设,完善执法装备配备。

    15、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党委政府安置帮教主体责任落实,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主动承担职责任务,研究完善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政策,健全社会关爱帮扶体系,提高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矫正人员适应社会能力,预防和减少重点人群违法犯罪。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帮教机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巩固提升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机制。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6、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制定实施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创新宪法学习宣传形式载体,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七进”,全面提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效。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估。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制度落实。推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进实施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推广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每个村(社区)有1个以上治文化阵地。推动将法治元素融入景区建设,打造法治化旅游城市。

    17、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法治九建”,推动健全治、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巩固提升工程,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支持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健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18、全面推进司法所工作,健全完善司法所组织机构,实现司法所工作全覆盖。强化司法所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提高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大力实施司法所基础保障巩固工程,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将司法所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实现场所独立、外观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提升司法所信息化水平和实战能力。大力实施司法所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长,加强分类分级培训,推进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协调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推动落实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加强司法所执法装备配备,统筹各方资源,有序推进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相结合,实现司法所建设整体联动推进。大力实施司法所品牌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打造综合性强、办事高效、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所品牌.

        19、创新新时代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实战化实效化”,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不少于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命名一批“星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调解员,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协调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对专兼职调解员实行分类管理、分别保障,落实人民调解员各项待遇,制定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措施。

        20、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措施,推动强化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

        (六)推进法律服务业更大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21、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用盖、互联互通。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职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结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实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巩固提升工程。开展“法润民生”行动,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烈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打造服务品牌。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明确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项目种类、服务标准。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财政补贴政策和标准,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协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保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动。加强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大力实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巩固提升工程,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加强考核评估,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参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22、大力推进律师业发展。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落实律师投诉受理会商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律师维权惩戒工作机制,监督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加强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大所强所建设。积极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推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推进事业单位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引导律师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推进律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律师业务数据汇集和应用。推动完善律师行业社会保障,规范律师服务收费。

         23、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机制,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全覆盖。对符合通知辩护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达到100%。完善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且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提供法律助。巩固完善司法赔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法律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估合格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创新便民惠民措施。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库建设,做好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调配,支持开展法律助志愿服务行动。协调加强法律助经费保障,逐步提高办案补贴标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制、市域通办制。

        24、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队伍建设,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落实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职业保障,建立健全干涉鉴定活动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投诉率控制在0.8%以下,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定期协商、通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变更、考核、处罚等信息制度。完善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街接机制。全面推广“鉴调一体工作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实现全要素、全流程监管。

        25、推进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律师、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健全执业行为规范,完善法律服务人员惩戒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员名册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发展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七)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动能

        26、加快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的绝对领导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纪律监督。健全完善刑事执行监督体系,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行为监督体系。

        27、加快“智慧法治”建设与应用。坚持以“六个统一”为总要求,全面建成纵横贯通、全面覆盖、融合共享、安全可控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围绕“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进智慧司法所、智慧矫正、智慧调解建设。推进智慧法律服务,实现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码”。建立健全“业务主导、信息支撑、集中会战”的信息化建设体制,提升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队伍建设。

        28、全面提升装备财务保障能力。坚持立足全局、强化统筹、科学预算、保障重点,提高保障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提高决算信息的准确性,深入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合理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信息化建设、运维及网络安全保障力度。加强装备动态更新补充机制、装备管理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等制度建设。

        (八)、深入推进“四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29、深入推进革命化建设。打造对党忠试、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全面巩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有计划地选派干部职工到矛盾化解、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一线等吃劲岗位历练。

        30、深入推进正规化建设。持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坚持好干部标准,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探索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切实解决一线工作力量不足问题。

        31、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制定专业人才培养和激励保障政策,为司法行政机关充实高层次专业人才。推动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涉密要害、急需紧缺等特殊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实施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提升工程,开展分类分层分岗位培训,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屡职能力。

        32、深入推进职业化建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容错纠错工作,落实干警抚恤优待政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关怀,定期开展干警心理疏导。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落实职业荣誉制度,加强榜样宣传,增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荣誉感。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和奖励工作,做好群团工作和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