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02/2022-02510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发布机构: 双桥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6-0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0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03 10时54分浏览次数: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060号提案的答复

 

闫忠民委员:

自收到“关于尽快落实承德狮子沟药王庙保护修缮审批手续的建议”提案后,我区对提案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现将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道教协会于2017年11月将药王庙修缮申请及修缮方案报我区文体局(原),我区文体局(原)已按照文物修缮相关程序给出答复意见,要求道教协会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同年10月,区文体局(原)在对药王庙例行检查中发现市道教协会未经批准私自用药王庙作为办公场所且未经审批擅自对古建筑原有风貌进行改动,已对药王庙本体构成安全隐患,就此情况,我区已及时下发《双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关于市道教协会非法占用药王庙本体并擅自改变文物原貌等违法行为限期整改的通知》(承双文体旅字〔2018〕54号),要求道教协会限期恢复茅王庙原有风貌。

2018年,药王庙后殿两侧山墙与主体间存在不同程度开裂歪闪,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区文体局(原)已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对其进行抢险加固修缮。

目前,我区对药王庙周边有整体规划方案,且2018年11月29日,中共承德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在《关于上报违规建设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治理方案的通知》([2018]4号)文件中指出,“今后全市一律不再批准新设立佛教道教活动场所”,鉴于道教协会出于将药王庙修缮并恢复为道教活动场所的实际需求,望道教协会另择适合场地并向民宗部门报批。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