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43/2022-029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双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0-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桥区民政局 关于石洞子沟陵园问题的整改方案
2022-07-11 15时40分浏览次数:

双桥区民政局 

关于石洞子沟陵园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河北省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摸排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石洞子沟陵园,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冀民[1991]民38号)于1991年10月建立,占地面积300亩(2009年公墓经营许可证占地面积改为150亩),已建成墓穴9600个,已安葬骨灰墓穴9100个,按照国家殡葬设施兴建的相关规定可满足市民未来50年的安葬需求。当时市民政局与石洞子沟村以合作形式达成协议,由该村出地,市民政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由于陵园建立时间较早,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当时只是为了即时满足市民火化与安葬需求,响应国家号召,仅批办了经营性公墓许可证手续,且多年之后才对墓穴占地面积标准提出要求,因此,前期的不规范、无规划设计导致修建的祠堂和超标准墓逐年递增。2020年9月至今整改关停状态。

二、存在问题

公墓存在超面积墓穴、手续不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鉴于石洞子沟陵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情况复杂,历年来我局都能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反馈陵园情况。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牛圈子沟镇人民政府、殡葬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区级工作专班,会议要求将问题整改作为我局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整改提升,同时指出,石洞子沟陵园是我区唯一一家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的合法经营性公墓,目前仅有省民政厅颁发经营许可证,其他手续均无,属历史遗留问题,并要求区资规局、区农业农村局、牛圈子沟镇共同研究解决陵园补办手续问题;要求殡葬管理处要对陵园逐步进行规范管理。区政府研究决定(常务会议【20219号,将石洞子沟陵园列入承德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拟将陵园土地纳入殡葬设施专用地。待手续补办齐全后,继续经营使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牛圈子沟镇人民政府、殡葬管理处 责任人:王学、顾二印、关立伟、郭进利、崔巍、张银戈 

四、整改成效

1.下达整改。分别三次对石洞子沟村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村严格按照执行:立即停工整顿,禁止已安葬骨灰的墓穴再装修、再扩建;禁止修建超标准墓穴,如有违反,发现一个,拆除一个。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制订墓园建设规划。在现有区域内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安葬方式。

2.落实整改。在停工整顿期间,我局的工作人员每日不定时的对陵园整改进度进行盯办,坚决杜绝了超标准墓穴的新建。同时,要求该村安排专人负责对已售出未安葬骨灰的墓穴先行与墓主取得联系,说明现实情况问题,做好沟通,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缩小整改,并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3.工作成果。据统计,2010年至2019年7月共建墓穴6010个(其中包含违规修建祠堂墓3个),已售出5510个,未售出的500个。现已整改完成500个(均已整改到1平方米以下),其中拆除祠堂墓3个,拆除违规装修墓1个。

4.行政处罚。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陵园内墓穴占地面积超出标准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下一步打算

我局继续按照省、市的整改要求加强对陵园的规范管理,严格督促整改。依据专项规划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完善陵园手续。

 

 

                                 双桥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