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43/2022-0291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双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0-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桥区民政局 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07-15 15时44分浏览次数:

双桥区民政局

 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残疾两项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下发的《关于承德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承市民通字[2016]52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范围包括: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

二、确保两项补贴工作做到了应补尽补。

按照文件要求,将符合残疾两补条件的残疾人都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内,做到应享尽享。

三、加强两项补贴工作做到应退尽退。

残疾两补资金,应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政策相链接,有无重复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退出低保范围,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符合补贴的,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

四、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

残疾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两项补贴资金,原批准机关应依法依规停止发放补贴,并对非法获取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

五、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

照每人每月66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六、年审制度。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享受补贴的残疾人,应在每年1月和7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到,具有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对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情况进行入户复查,形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

 

双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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