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4/2023-000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双桥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桥区统计局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01-31 09时30分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双桥区统计局编制本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承德市双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公布。双桥区统计局位于双桥区德汇大厦B座23层,联系电话0314-2056560。

一、总体情况 

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依法统计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行业群众关注的统计信息、各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改进统计服务方式,推进统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主动加强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各类统计普查、调查开展情况,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的提高,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逐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对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分工,经济运行、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做到无空白栏目、更新及时,实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区统计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提高发布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规范。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重点围绕局统计、工作等信息,做到业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双重审核。对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定期及时更新,提升信息公开的质和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国家、省、市、区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通力合作,协调联动。定期召开各股室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局办公室牵头,多股室协调联动,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发、及时审。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及时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按照单位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2年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人员还存在重视不高,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内容缺乏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缺乏采用音频、视频、图片等新颖的展现形式;三是回应关切力度不够,缺乏对老百姓关心热点回应。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全面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责任感、信念感。二是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统计分析与研究力度,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采用表现丰富的各种形式进行解读。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力争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创新以取得更大的进展。四是不断强化信息畅通渠道,突出重点领域特色亮点宣传,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承德市双桥区统计局

                                                                                      2023年1月13日


双桥区统计局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