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8/2023-0517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双桥区双峰寺镇
成文日期: 2023-10-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峰寺镇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调整的通知
2023-10-07 11时22分浏览次数:

因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调整,根据工作分工,特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做出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1、双峰寺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2、双峰寺镇各站所办、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中共双峰寺镇委员会

双峰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 7 日


附件1

镇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李立军

职务

双峰寺镇党委书记

备注

工作分工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镇的党委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各所办站、各村居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三) 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会议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规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加强镇村两级监管队伍建设。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镇、村两委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内容。

(七)支持镇人大、纪检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履职基本要求

1.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和问题;

2.每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3.年底前听取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述职;

4.接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亲自带队或责成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附件1

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杨文瀚

职务

双峰寺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备注

工作分工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应急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有关部门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巡查、督查、暗查、考核等工作。凡本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履职基本要求

1.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或委托镇安委会副主任召开1次镇安委会全体会议,听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带队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3.年底前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组织督导;

4.接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亲自带队或责成其他分管成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附件1

镇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梁建波

职务

党委副书记、统战部长

备注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党建工作重大部署;负责巡察、组织、宣传、统战、妇联、保密、督查考核及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统筹协调党委、人大、政府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三) 督促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精神文明、统战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应急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开展安全生产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安监站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镇人大主席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刘猛

职务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备注

工作

分工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同时负责民宿、民政。

分管: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民政所、社区。


安全

生产

职责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安委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

基本

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开展安全生产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责任清单

姓名

邵奇

职务

党委委员、副镇长

备注

工作分工

负责发展改革、统计、经济指标、农经财务、重点项目建设、应急管理(防火防汛)、安全生产、农业、水利、林业、乡村振兴、农宅审批、消防、交通、电力、工业信息化、政务公开、后勤等相关工作。分管:财政所、农经站、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计站。


安全生产职责

(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协助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落实情况;

(三)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

(五)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每年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辖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形成述职报告,由镇安委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辖区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和有关问题;

2.每月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3.受镇长委托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每年到包联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不少于4次;

5.接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附件1

镇武装部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李相峰

职务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备注

工作分工

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退役军人管理、承赤254省道后续等工作。

分管: 退役军人服务站。


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应急办向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月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镇政法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李英建

职务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备注

工作分工

负责信访稳定、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工作。

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协调信访、综治、维稳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主要工作指标;

(四)组织协调政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每年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安委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镇纪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刘燕

职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备注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副书记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和作风建设工作,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

(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依纪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负责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三)负责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把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作为纪检巡视工作内容。

(四)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安委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镇组宣部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牛彦鑫

职务

党委委员、组宣部长

备注

工作分工

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编制、老干部、共青团、等党建相关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


安全生产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

(二)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

(三)支持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大情况信息的发布,做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舆论引导工作;

(四)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安委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开展安全生产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镇人大副主席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张自强

职务

人大副主席

备注

工作

分工

负责环境保护、住建、土地、城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教育、文化、旅游等相关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文化站。


安全

生产

职责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应急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

基本

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开展安全生产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袁丽华

职务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备注

工作分工

承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劳动保障事务、计生等工作。

分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站、计划生育服务站。


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三)统筹推进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

(四)推动构建分管工作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应急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1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姓名

张志伟

职务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备注

工作分工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市长热线、燃气安全、散煤管控等日常管理等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

(二)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每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由镇应急办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履职基本要求

1.每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到包联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指导不少于4次。

3.每月填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由镇应急办于每季度末收取。

附件2

双峰寺镇各站所办、村(社区)安全生产

监管职责

一、党政和包村领导成员

按照“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和要求。党政和包村领导负责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包联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机关设施、消防、公务用车、防雷、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管。

三、财政所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投入预案和预算,将安全发展工作条件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案。

2、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政府公共安全及基础设施、事故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监管能力等,落实各自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责任。

四、纪检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

2、依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对前期事故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必要的监督。负责事故追究责任的调查、处理对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管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腐败、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镇派出所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2、配合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职责对影响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出整改意见,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报上级政府和县道路交通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机动车辆登记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3、依法审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负责民爆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调查焰火燃放许可证,依法查处打击和查处非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5、根据职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六、应急办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拟订镇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各部门及驻镇相关站(所、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全镇煤矿及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全镇加油站、液化气站得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6、组织指导和监督煤矿及非煤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生产资格考核,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7、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全镇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8、承办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以及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

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10、配合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1、负责对接区应急局和区消防大队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综治办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辖区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火灾事故(事件)现场警戒和安全生产(领域)大型专项整治的安全保卫工作。

2、协助派出所对辖区出租屋、旅馆、网吧、KTV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非拆迁拆除工程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等房地产业等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相关主管部门查处未获得施工许可证非法开工建设、挂靠资质等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辖区内护坡、挡土墙等建设领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清理认定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按程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负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辖区企业(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关停或取缔。

4、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协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

5、负责辖区内畜牧养殖过程中的污染监测、监管工作。

6、对辖区污染企业的排放情况的监测、监管工作。

7、负责对渣土、物料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扬尘污染的运输渣土、物料车辆。

8、负责对接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国土局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对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相关管理职责;组织对相关行业(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对农药购销网点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民政办

1、指导、督促全镇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救助管理站等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指导、督促全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福利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对接区民政局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计生办

1、对卫生、计生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等安全处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和安全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全镇教育系统的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管所)和学生在校活动、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5、协助做好全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督促学校落实校舍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6、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镇综合执法大队

1、检查、监督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不符合国家安全条件要求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进行强制拆除。

3、对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项目施工、管理、运行中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4、对申请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以及经营交通运输、有公众聚集场所业务的,或申请经营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在核准登记前严格坚持前置审批制度。

5、对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涉及从事前款经营项目的后置许可,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中进行核查。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配合许可审批部门进行查处;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和销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

7、监督指导辖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对接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卫局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三、各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

1、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书记(主任)为本村(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村(社区)应当对所辖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场所开展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及时向镇相关部门反映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

3、村(社区)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村(社区)应当加强对辖区居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向辖区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用气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5、村(社区)应当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6、村(社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