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11月6日,潘家沟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在教育活动中,司法所所长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并且通过真实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阐明训诫、警告以及收监的条件。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组织了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学习了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警醒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请假外出制度,提醒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增强自我约束力,确保辖区内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再犯罪的发生。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缓刑不是无刑”,牢记社区矫正纪律和管理规定,严守自律“警戒线”,自觉把学法、守法、用法融入工作生活,将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珍惜机会,切勿以身试法。
最后,潘家沟司法所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端正态度,明确身份意识,慎言慎行;二是引以为戒,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要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三是加强学习,是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服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认真剖析,彻底改正。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使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引导他们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做对社会和家庭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