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17/2023-05455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双桥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事项名称:《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二、适用范围:双桥区辖区内出生的所有新生儿
三、设定依据:《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冀卫规【2018】5号
四、实施部门:双桥区卫生健康局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
(双桥区行政审批局):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下营房鸿福御苑小区A03区1-2号楼之间负一层
(双桥区妇幼保健院):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安定里路北112号信息科
工作时间:上午 08:30 A.M - 12:00 A.M.
(夏季):下午 14:30 P.M - 17:30 P.M.
(冬季):下午 13:30 P.M - 17:30 P.M.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
因遗失、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要补发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托机构予以补发。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八、申请资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4. 由当事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加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承诺声明书;
5. 未落户的新生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证明资料、登记永久保存。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请到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办理。
(二)部门受理:请到双桥区妇幼保健院西大街安定里路北112号信息科办理。
(三)网上申报: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选取承德市双桥区点选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选择对应事项申请办理。
网址:http://www.hbzwfw.gov.cn/。
十、办理流程及描述:
(一)申请:申请人在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或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请到双桥区妇幼保健院西大街安定里路北112号信息科受理。
(三)送达:由双桥区妇幼保健院西大街安定里路北112号信息科出具结果。
十一、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十二、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或双桥区妇幼保健院西大街安定里路北112号信息科
(二)电话咨询:0314-2076381
(三)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
网址:http://www.hbzwfw.gov.cn/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双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协调股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038168
(三)网上监督投诉: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进行投诉。
网址:http://www.hb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