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55/2023-0545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3-12-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
服务指南
一、主题事项: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包含“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个事项。
二、办理条件:办理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开办餐饮类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的,应依法取得设置户外广告场地使用权。
三、办理情形: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或者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两种方式”办理,场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除外),可不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周末: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办理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下营房鸿福御苑小区A03区1-2号楼之间一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七、交通指引:乘坐1路、5路、7路、15路公交车在轻小型修理厂站下车,东行50米双桥区行政审批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八、咨询电话:0314-2566268
九:投诉电话:0314-2038168
十、申报材料
企业准营(餐饮)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企业准营 (餐饮)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2.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份 |
实现电子证照共享后以电子证照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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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
原件 |
1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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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原件 |
1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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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动售货设备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等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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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提供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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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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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通过网络经营的提供网站截图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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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申请表(写明申请单位、设置位置、设置形式、设置规格、材质) |
原件 |
1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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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设置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等的权属证明材料(如是租赁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等设置的,需要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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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提供制作、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措施(户外广告设施合格文件、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文件、安全维护措施文件、施工合同、项目经理人和安全员证明文件)。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提供安全承诺书,内容应包含施工、使用的安全措施。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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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有关设计文件。(广告实景效果彩图、广告画面效果彩图及广告具体位置平面图) |
原件 |
1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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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和 复印件 |
1份 |
授权经办人代办的情况下需提供,实现电子证照共享后身份证以电子证照形式提供 |
十一、办理流程
(以开办饭店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