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55/2023-054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2023-12-20 17时03分浏览次数:

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

服务指南


一、主题事项: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包含“食品经营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个事项。

二、办理条件:办理企业准营(餐饮)“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开办餐饮类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的,应依法取得设置户外广告场地使用权。

三、办理情形: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或者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两种方式”办理,场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除外),可不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周末: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办理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下营房鸿福御苑小区A03区1-2号楼之间一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七、交通指引:乘坐1路、5路、7路、15路公交车在轻小型修理厂站下车,东行50米双桥区行政审批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八、咨询电话:0314-2566268

九:投诉电话:0314-2038168

十、申报材料

                       企业准营(餐饮)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备注

企业准营

(餐饮)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1份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实现电子证照共享后以电子证照形式提供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原件

1份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原件

1份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5.自动售货设备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等

原件

1份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提供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7.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原件

1份


8.通过网络经营的提供网站截图

原件

1份


9.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申请表(写明申请单位、设置位置、设置形式、设置规格、材质)

原件

1份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10.设置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等的权属证明材料(如是租赁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等设置的,需要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

原件

1份


11.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提供制作、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措施(户外广告设施合格文件、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文件、安全维护措施文件、施工合同、项目经理人和安全员证明文件)。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提供安全承诺书,内容应包含施工、使用的安全措施。

原件

1份


12.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有关设计文件。(广告实景效果彩图、广告画面效果彩图及广告具体位置平面图)

原件

1份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1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和

复印件

1份

授权经办人代办的情况下需提供,实现电子证照共享后身份证以电子证照形式提供

 

 

十一、办理流程

 

(以开办饭店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