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55/2023-0546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2023-12-20 09时12分浏览次数:

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服务指南

 

一、主题事项: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包含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领用、银行预约开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单位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等7个事项。

二、办理条件: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适用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经营许可涉及办理情形不在本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内容。

三、办理情形: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周末: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办理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下营房鸿福御苑小区A03区1-2号楼之间一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七、交通指引:乘坐1路、5路、7路、15路公交车在轻小型修理厂站下车,东行50米双桥区行政审批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八、咨询电话:0314-2566268

九:投诉电话:0314-2038168

十、申报材料

企业开办一套申报材料(以公司为例)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备注

企业开办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份

1.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2.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2.公司章程

原件

1份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原件

1份


4. 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5.住所材料

原件

1份

提供房屋使用证明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十一、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