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0028/2023-0516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双桥区双峰寺镇
成文日期: 2023-04-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双峰寺镇大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023-04-28 10时52分浏览次数:

1   前言

1.1 预案编制目的  

预案是在水库大坝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避免或减少损失预先制定的方案,是提高水库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降低水库风险的重要非工程措施。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水库发生突发事件时。水灾包括:山洪暴发引起的水库超蓄,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作为水库管理、主管理部门和政府处理、处理突发事件的依据,同时作为水库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1.4预案编制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别是生命损失,保障公共安全。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农作物灌溉及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5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生命、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环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一般包括:  

(1)自然灾害类。如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如因大坝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滑坡、裂缝、渗流破坏而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工程运行调度,工程建设中的事故及管理不当等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影响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水库水污染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类。如战争或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

(4)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  

(5) 大庙水库大坝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分级:因洪水造成按生命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分级应为四级Ⅳ级(一般)。因大坝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滑坡、裂缝、渗流破坏而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工程运行调度及管理不当等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造成的事件按社会环境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分级应为Ⅲ级(较大)。  

2    水库大坝概况

2.1  流域和社会经济概况  

大庙水库位于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镇小井村,地处滦河流域武烈河支流大庙沟上,地理位置为东经117º54′35″,北纬41º04′09″,主坝坝顶高程(假定高程)为64.0m。本次根据1︰5万地形图重新复核坝址以上流域面积8.84km²,主河道长度4.27km,河道坡降79.76‰。

大庙水库自1977年10月蓄水至今,发挥了显著的防洪、灌溉、养殖和环境效益。在防洪方面,大量拦蓄了上游洪水,削减了洪峰,保障了下游道路,小井村、老西营村、省道254线和部分企事业单位,3000口人,0.16万亩农田的度汛安全。在养殖和水环境方面,年均养鱼产量500kg,保障了下游农灌和人畜饮水安全,改善了下游工农业生产及城乡生活供水条件。农民增加了收入,粮食产量有了很大增长。

2.2   工程和水文概况

2.2.1工程情况:  

大庙水库位于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镇小井村北,地处滦河流域武烈河支游大庙沟上,主坝坝顶高程(假定高程)64.0m,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养鱼、灌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

水库由拦河坝、溢洪道、放水洞等组成。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8.84km²,总库容21.85万m³,其中调洪库容5.33万m³,死库容6.06万m³。设计洪水位63.47m,校核洪水位63.91m,汛限水位62.4m,死水位56m。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

该库于1976年5月动工兴建,于1977年10月竣工。水库保护下游小井村、老西营村、省道254线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及1651口人生命财产安全,且保护下游400亩农田,目前运行正常。

         

大庙水库工程特性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指   标

备注

水文




1

所在流域


武烈河支流


2

控制流域面积

km²

8.84


水库




1

水库高程系统


假定高程系统


2

标准





设计洪水标准


20年一遇



校核洪水标准


100年一遇


3

水库水位





设计洪水位

m

63.47



校核洪水位

m

63.91



正常蓄水位

m

62.4



汛限水位

m

62.4



死水位

m

57.2


4

水库容积





总库容

万m³

21.85



死库容

万m³

6.06


拦河坝





坝型


浆砌石单拱坝



坝址区地震基本烈度

6



坝顶高程

m

64.0



防浪墙顶高程

m

64.8



最大坝高

m

19.1



坝顶长度

m

82.0



坝顶宽度

m

1.8


溢洪道





型式


坝顶溢流



堰顶高程

m

62.4



宽度

m

42


放水洞


压力铁管



进口底高程

m

57.2



孔数




闸门型式


φ0.3m闸阀



启闭方式


手动


 

2.2.2水文:

双桥区大庙水库属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冬长而寒冷,夏短而炎热,年平均气温8.9℃,全年无霜期110~170天,九月末初霜。封冻期最长为89天,最早封冻日期11月28日,最厚冻土深1.26m,最大风速15~20m/s,多年平均风速2.1m/s,干燥度为1.1~1.5。多年平均降雨量为499mm,降雨多集中在7、8、9三个月,降水量占全年70%左右。    

3   突发事件分析    

3.1 工程安全现状分析     

双桥区大庙水库由双峰寺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由第三方管护公司负责水库防汛安全、库区养殖等日常管理工作。2019年,大庙水库经安全鉴定评定为二类坝,目前水库无重大安全隐患,基本运行正常。

3.2 可能突发事件分析     

根据大庙水库工程存在的问题以及所处的环境,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有:遭遇超标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战争或恐怖事件以及其它。

3.3 可能突发事件  

根据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水库可能出现重大险情的种类有:漫溢、溃坝、管涌、滑坡、跌窝、渗水、输水管渗漏、输水管断裂等;大庙水库为浆砌石单曲拱坝,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类别为漫溢、溃坝。

3.4 突发事件的可能后果分析      

大庙水库一旦出现垮坝等大的水利事故,将会对下游超成很大的经济影响,大庙水库下游主要有:1651口人,400亩农田,省道254线,小井村、老西营村和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4 应急组织体系

4.1 政府   

领导、组织各部门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传达贯彻国务院、国家防总、省市防办对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确定各职能部门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中的职责、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组织实施重大突发事件的抗洪抢险措施;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统一调度全区人力物力,负责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组织灾后处,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组织重大事件的会商,决定全面启动应急预案。  

4.2 区水务局  

积极参加应急指挥;参与并指导预案的演习;参与预案实施的全过程;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任务。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水、灾情信息;科学合理做好水库防洪调度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  

4.3 双峰寺镇

承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拟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指导、督促制定和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筹措编制预案的资金, 负责预测与预警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组织预案的演习,参与应急会商,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任务,参与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负责险情监测与检查、抢险、应急调度、信息报告等工作。  

主要责任人:杨文瀚(双峰寺镇镇长)负责全面领导双峰寺镇履行以上职责,具体事项由镇防汛指挥部实施。  

实施责任人:姜普存(水库承包人)负责具体事项的领导和组织人实施,完成政府及双峰寺镇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预案资金的管理:双峰寺镇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编制和管理,配合采购和储备应急物资。责任人:宇文丽娟   

险情监测与检查、抢险、应急调度:区防汛办负责险情监测与检查、抢险、应急调度的工作。责任人:魏立国

信息报告:双峰寺镇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的联络和险情监测与检查、抢险、应急调度等信息的处理和传达。责任人:张瑜    

4.4 大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区防汛办:在溃坝等有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发出警报,组织人民向安全区域转移,平时做好减灾防灾教育和预案的宣传。  

5    防汛应急响应

5.1  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5.1.1  一般汛情:  

(1)双峰寺镇防汛办公室负责向区防汛指挥部随时报告日常工作、指挥方法及汛情;  

(2)镇防汛指挥部各分支负责人进岗到位,各巡查坝负责人24小时不间断在水库巡查。  

5.1.2  较大汛情:  

(1)镇防汛办负责向区防汛办随时报告日常工作指挥及汛情,向区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区防汛指挥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及指挥情况;  

(2)区防汛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进岗到位;  

(3)区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

(4)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5.1.3  重大汛情:  

(1)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防洪办报告汛情;

(2)区各级领导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区防洪指挥部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按照区防洪预案,所有抢险队伍集结,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实施。  

5.2  工作内容  

5.2.1  组织指挥:

1、区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行使全区防汛指挥权。

2、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编制好防洪预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

3、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将大庙水库汛情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2  信息发布:

1、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重大灾情由区委宣传部发布);

2、区防汛指挥部转发市气象局雨情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同意。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区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5.2.3  水利工程调度:

1、防洪期间,水库调度在专家组的帮助下,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2、区防汛指挥部对大庙水库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5.2.4  物资车辆调用

1、发生重大汛情时,区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区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上级物资车辆调用由上级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5.2.5  人员物资撤离:

1、各职能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5.2.6  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区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  

6   应急保障  

6.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对大庙水库历史上的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 应急队伍保障

6.2.1 防汛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6.2.2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大庙水库日常用的所有的抢险物资及抢险设备 ,重大事件应急物资包括编织袋、编织布、砂卵块石、抢险照明设备等抢险物料和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器材,区防汛指挥部储备物资为:车辆1台,编织袋500条,铅丝0.2吨,铁锹20把等各种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 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6.2.3 紧急救援      

紧急救援期间,由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动员令,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各救灾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救援群众或对大坝进行紧急抢修。组织群众向紧急避难场转移和撤离。  

6.2.4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6.2.5 宣传、培训和演习

1 、培训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采用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区防汛指挥部指挥要组织各类抢险分队开展实战演练,各部门和突发事件淹没影响区的广大群众要积极参加应急演习,对预案进行修订。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2 、演练  

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应急避险转移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小型水库标准及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  水毁工程修复  

7.2.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2.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3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 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防汛指挥部给予奖励;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